Q/SY 140-2014 气相醛加氢催化剂(VAH-1VAH-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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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Y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Q/SY140-2014代替Q/SY140一2007
气相醛加氢催化剂
(VAH-1/VAH-2)
The catalyst for aldehyde hydrogenation in vapour phase(VAH-1/VAH-2)
2014-08-22发布2014一10-01实施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发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气相醛加氢催化剂(VAH-1/VAH-2)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包装、标志、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共沉淀法制备的氧化铜一氧化锌一氧化铝体系的气相醛加氢催化剂。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191一2008,MOD1S0780:1997)
GB/T6678化工产品采样总则
GB/T19587气体吸附BET法测定固体物质比表面积(GB/T19587一2004,NEQ ISO9277:1995)
GB/T21650.2压汞法和气体吸附法测定固体材料孔径分布和孔隙度第2部分:气体吸附法分析介孔和大孔(GB/T21650.2一2008,IDT IS015901-2:2006)
HG/T2782化肥催化剂颗粒抗压碎力的测定
HG/T3542化肥催化剂中微量硫分析方法
HG/T3553一氧化碳低温变换催化剂化学成分分析方法
3要求
气相醛加氢催化剂(VAH-1/VAH-2)的技术性能指标见表1。
4检验规则
4.1出厂检验项目
本标准规定的所有项目均为出厂检验项目,生产厂应按照本标准对出厂的产品进行检验,保证每
批出厂产品都符合本标准的要求,并附有质量证明书。
4.2组批规则
进行出厂检验时,应按照GB/T6678的规定取样。每5t催化剂产品为一批,取样一次,取样量
约为2kg;不足5t产品时,按一批产品进行取样。
4.3抽样方案
取出样品经混合均匀后,用四分法分为检验样品和保留样品,保留样品应装入样品瓶内密封,贴
上标签,注明产品名称、型号、批号、样品量、取样日期、取样人等。
4.4判定规则与复检规则
出厂检验有不合格项时,应重新取两倍样品对不合格项进行分析,如复检结果仍不符合本标准要
求,则该批产品确定为不合格。
4.5产品验收
用户有权按照本标准对收到的产品进行验收,如验收结果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如果有异议,供
需双方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