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T 13808-2020 高温氢气环境试验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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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71 JB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13808-2020
高温氢气环境试验机
High temperature hydrogen environment testing machines
2020-04-16发布2021-0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高温氢气环境试验机的技术要求、检测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提供高温氢气环境条件的蠕变疲劳试验机(以下简称试验机)。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予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50(所有部分)压力容器
GB/T2611试验机通用技术要求
GB3836.1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各通用要求
GB4962一2008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GBT10120金属材料拉伸应力松驰试验方法
GBT16825.1一2008静力单轴试验机的检验第1部分:拉力和(或)压力试验机测力系统的检验与校准
GBT25917单轴瘦劳试验系统第1部分:动态力校准
JB/T6146引伸计技术条件
B/T6147一2007试验机包装、包装标志、储运技术要求
B/T11583一2013试验机用高温炉技术条件
3技术要求
3.1环境与工作条件
试验机应能在下列条件下正常工作:
a)温度:10℃一35℃的范围内;
b)相对湿度不大于80%;
c)周围无明显振动、无腐蚀性介质和无较强电磁场干扰的环境中;
d)无阳光直接照射或其他光源直接热辐射到高温炉体和控制器;
e)周围无较强气流;
f)电源电压的变化在额定电压的±10%以内;
g)在稳固的基础上正确安装,水平度误差不超过0.2/1000;
h)室内排风系统、管路敷设等满足GB4962一2008中第4章的要求。
3.2一般要求
3.2.1测力系统通过计算机显示器或数字式指示装置应能实时连续地显示力值,指示装置显示的数字应清晰,易于读取,并有加力方向的指示(如“+”或“-)。无论何种类型的指示装置均应以力的单位直接显示力值。
3.2.2试验机应能准确地显示、记录和存储试验过程的试验力或上峰值和下峰值。
3.2.3测力系统应具有清零的功能。
3.2.4试验机预热时间不应超过30min。预热后,在15min内的零点漂移应符合表1的规定。
3.2.5试验机在施加和卸除力的过程中应平稳,无冲击和振动现象。
3.2.6电气设备应符合GB/T2611的规定,同时也要满足GB3836.1中的特殊规定。
3.2.7试验机的装配质量、机械安全防护和外观质量等,应符合GB/T2611的规定。
3.3加力和力的测量控制系统
3.3.1静态力
各级试验机静态力的示值相对误差、示值重复性和示值进回程弟应符合表1的规定。
3.3.2动态力
3.3.2.1动态力加力波形至少包括正弦波、方波、三角波等三种波形,试验机工作时,其被形不应有明显騎变。
3.3.2.2动态力示值相对误差的允许值为试验机力的测量范围的最大拉力或压力值的±2%。
3.3.3同轴度
试验机的试样夹持装置在初始位置和施加力的过程中,上、下夹头和试样的中心线应与试验机的加力轴线同轴,其同轴度误差不大于8%。
3.4变形测量、控制系统
3.4.1变形测量系统应能分别显示试样两侧的变形值及其平均值,其中试样任意一侧的变形示值与其平均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超过平均值的10%,每一侧的变形值应能在主机附近显示。
3.4.2变形引伸系统在测量范围内,示值误差的允许值为±0.5%或±0.005m,以较大者为准。
3.4.3变形测量系统的变形示值相对漂移的允许值为±0.3%或±0.005mm,以较大者为准。
3.4.4变形控制系统在试验过程中对给定变形示值的控制稳定度为±0.5%或±0.005mm,以较大者为准。
3.4.5试验机应有变形超量程保护及变形黑加功能。
3.5位移测量、控制系统
3.5.1移动拉杆在工作行程内移动时应平稳,无振动和异响。
3.5.2移动拉杆的移动速度宜在0.001mm/min~50mm/min范围内。在零试验力条件下,横梁移动速度与设定速度标称值的相对误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3.5.3拉杆移动速度与允许施加的力应符合下列规定:
a)最大容量不大于5kN的试验机,在拉杆的任何移动速度下应能施加试验机最大力值;
b)最大容量大于5kN的试验机;
1)在拉杆移动速度不大于5 mm/min时,应能施加试验机最大力值;
2)在拉杆移动速度大于5mm/min时,能够施加的试验力不应小于试验机最大力的25%。
3.6充气、加热装置的测量和控制系统
3.6.1充气加热、装置应符合GB4962的规定,保证安全可靠。
3.6.2试验机的加热装置、温度测量控制装置应符合B/T11583一2013的规定。
3.6.3环境装置设计应保证容压比满足GB/T150(所有部分)的要求。
3.6.4环境装置温度测量使用附还原的热电偶,推荐使用J型热电偶。
3.7安全保护装置
3.7.1试验机应有力的过载保护装置,当超限力达到试验机最大力的2%一5%时,试验机应能自动停机。
3.7.2试验机应有夹头限位保护装置,当移动夹头移动到极限位置时,试验机应能停止移动。
3.7.3试验装置外壳表面温度不应超过45℃。
3.7.4试验机应可靠接地,零线、地线不能混接,且采取防静电措施。
3.7.5试验机控制器可随时脱开计算机独立工作。当计算机出现故障时,试验机不应受其影响,应能继续完成预定的试验功能,且不丢失试验数据。
3.7.6试验机应安装安全警报装置,并能超限报警。
3.8耐运输颠簸性能
试验机在包装条件下,应能承受运输顺簸试验而无损坏,运输顺簸试验后,试验机不经调修(不包括操作程序准许的正常调整),仍应符合本标准的全部要求。
4检测方法
4.1检测环境条件
试验机应在3.1规定的条件下进行检测。
4.2检测用器具
检测用的仪器、量具和检具包括:
a)符合GB/T25917.1规定的(校准棒或力传感器及与其相适用的数据采集系统)校验装置;
b)测量误差允许值为士1%的同轴度测试收(或其他相当准确度的测量装置);
c)符合JB/T6146规定的引伸计标定器;
d)不少于三支的二等标准热电偶和0.1级温度测量仪表;
e)0.1级标准测力仪(检验0.5级试验机),03级标准测力仪(检验1级试验机):fD万用表;
g)表面温度计;
h)绝缘电阻测试仪;
i)耐电压测试仪;
j)通用量具及检具。
4.3一般要求的检测
4.3.1通过一个完整的试验,观测检查试验机是否满足3.2.1一3.2.5和3.2.7的要求。
4.3.2电气设备应使用4.2fD、h)规定的万用表、绝缘电阻测试仪及相应设备进行测量和观测检查,结果应满足3.2.6的规定。
4.4加力和力的测量控制系统的检测
4.4.1试验机静态力的性能参数的检测方法:根据试验机的级别,选用本标准4.2)规定的合适级别的标准测力仪,在力的测量范围内,至少选择试验机最大力的2%、5%、10%、30%、50%、80%、100%共七个测量点进行检测.力的示值相对误差、示值重复性和示值进回程差按GB/T16825.1一2008中6.4和6.5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计算与评定,结果应满足本标准3.3.1的要求。
4.4.2试验机动态力的性能参数的检测方法:
a)控制试验机分别施加不同波形的动态力值,波形至少包括正弦波、方波、三角波,观测波形是否满足本标准3.3.21的要求;
b)动态力的示值相对误差按GBT25917.1规定的方法进行检测,结果应满足本标准3.32.2的要求。
4.4.3试验机上、下夹头和试样中心线与试验机加力轴线同轴度的检测方法:用42b)规定的同轴度测试仪进行检测。检测时,宜在试验机最大力的2%一4%的范围内等间距选取五个测量点,分别测量在各测量点下试样两相对方向的变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