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Y 1674.3-2015 油气管道通信系统通用管理规程 第3部分:光缆传输系统设备运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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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Y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Q/SY1674.3-2015
油气管道通信系统通用管理规程
第3部分:光缆传输系统设备运行维护
General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of telecommunication
system for oil and gas pipelines-Part 3:O&M for optical fiber transmission equipments
2015-08一04发布2015一11一01实施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发布
1范围
Q/SY1674的本部分规定了油气管道通信系统光缆传输系统设备运行维护及巡检要求、故障处
理、备品备件管理、评估考核及安全保密等。
本部分适用于油气管道光缆传输系统设备的运行、维护和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YD/T5003电信专用房屋设计规范
Q/SY1674.1油气管道通信系统通用管理规程第1部分:运行质量评价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主席令11届第30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光缆传输系统设备optical transmission equipment
以光纤为介质的数据信号传输系统,包括(但不限于)SDH设备、OTN设备、OLA设备、
REG设备等。
3.2
附属设施subsidiary facilities
机柜、ODF及DDF配线架、防雷接地设备、设备标签、通信电源等。
3.3
网管设备network management equipment
计算机系统(服务器、工作站、P℃机等)、网管接口设备、局域网交换机(或HUB)、路由器、
打印机以及相关辅助设备。
4运行维护管理原则
4.1光缆传输系统设备为石油天然气管道的附属设施,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
(主席令11届第30号)保护。
4.2光缆传输系统设备的管理原则是“统一指导、分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