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Y 1190-2013 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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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Y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Q/SY1190-2013代替Q/SY1190一2009
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
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water pollution in accident
2013一07一23发布2013一10一01实施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发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三级预防与控制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属石油化工企业、石油库和石油储备库的水体污染预防
与控制。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所属长距离输油管道和油气田的油品储运设施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074石油库设计规范
GB50160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GB50737石油储备库设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装置围堰plant weir
生产装置在开停工、检修和生产过程中,为防止可能发生含有对水环境有污染物料的泄漏、漫流而在装置单元区周围设置的构筑物。
3.2
事故缓冲设施accident buffer installations
可收集发生事故时产生的事故液的构筑物或其他设施。事故液量包括物料泄漏量、消防冷却用水量、泡沫及其他灭火剂液量、污染雨水量和冲洗水量等。
3.3
拦污坝waste effluent barrage
设置在雨排水系统总排放路程上拦截可能受污染雨排水的设施。
3.4
防漫流及导流设施anti-overflow and diversion facilities
石油化工企业、石油库或石油储备库厂(库)区内拦截泄漏物料及污染水并安全可控的引流至排
水系统的设施,如沟渠、堤坝、缓坡等。
4总则
4.1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控结合”的指导思想,建立安全、及时、有效的污染综合预防与控制体系,确保事故状态下的事故液全部处于受控状态,事故液应得到有效处理达标后排放,防止对水环境的污染。
4.2开展环境风险评估,根据风险评估结果确定水环境敏感程度,同时采取必要的预防与控制措施,
有效控制水体污染风险。
4.3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