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Y 1331.3-2014 信息系统运维管理规范 第3部分:监控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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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Y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Q/SY1331.3-2014代替Q/SY1331.3一2010
信息系统运维管理规范
第3部分:监控管理
Specifications for information system operation and maintenance management-
Part 3:Monitoring management
2014一08一22发布2014一10一01实施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发布
1范围
Q/SY1331的本部分规定了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石油”)信息系统运维管
理过程中监控管理的范围、术语和定义、角色和职责、流程原则、流程和说明以及指标和报告。
本部分适用于中国石油范围内已正式上线的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工作,非统建信息系统运维管理工
作可以参照本部分执行。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监控管理monitor management
用于找到信息系统运行环境中的干扰因素,确保由此所产生的影响能够得到及时准确地发现,并
将有关事项进行识别、捕获、记录和分类,监控整个事件的发展:另一方面对信息系统运维管理过程
中的计划性事件进行监控。
2.2
告警alert
监控对象的某些状态发生改变或者失效、某些指标已突破阈值的通知,通常由系统管理工具发出
和管理,受事件管理流程的控制。
3角色和职责
监控管理角色设置过程中,根据Q/SY1331.1的要求,建立运维岗位与流程角色映射关系,见表1。
4流程原则
4.1基本原则
基本原则包括:
a)基于业务需求和服务级别管理目标,制定监控管理需求和监控管理计划。
b)当发生重大变更或业务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需评估变更对监控需求和监控管理计划的影响。
c)监控管理计划应定期(至少每半年)进行回顾,以确保监控管理计划适宜、充分及有效。
d)监控管理流程应定期(至少每半年)进行回顾,回顾内容包括关键绩效指标、流程执行效
率,流程支持工具的有效性,以改进监控管理流程。
e)应采用人工或自动工具等方法监控信息系统运行环境,按照监控管理计划,在约定的时间内
进行健康巡检,形成周期性巡检记录。
4.2通知原则
当告警发生时,根据其严重性和影响范围,可采用电话、短信或邮件等方式通知相关负责人。
4.3监控指标原则
监控指标原则包括:
a)根据监控管理计划要求,制定监控指标体系。
b)根据监控范围不同,制定适宜的监控指标。
c)根据业务峰值变化,人工或者自动方式动态调整监控國值。
d)根据业务需求情况,可对同一指标设定不同的监控阈值。
e)当业务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重大变更时,应重新评估监控管理指标体系,确保其持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