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工程变更综合费率是否要下浮?-安徽



问题专业:土建 结算

所属地区:安徽

提问日期:2022-09-04 23:33:03

提问网友:青青河边草


       施工合同补充条款关于工程变更计价是这样写的:工程变更部分执行2009安徽省综合单价,材料价格执行当地造价信息,造价信息没有的执行市场价。

      那么属于重新组价的工程变更(原招标清单中没有),综合费率是按照满格取(不下浮)?还要按照投标时的费率进行下浮呢?请说明依据。

       

2022-09-05 09:25:25 补充

谢谢大家个答疑解惑。工程变更部分执行2009安徽综合单价,这里的综合单价本身就含有综合费率,而且是满格的,我认为这就是合同约定。合同有约定,就要按照合同执行。

2022-09-05 09:57:16 补充

       该工程编制依据是2008国标清单,其4.7.3条中对新增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确定三原则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中的31.1条是一致的,没有下浮率一说。

       2013国标清单9.3.1中才有的承包人报价浮动费率一说。

2022-09-05 10:05:56 补充

2013国标清单土建,安徽,结算,答疑:工程变更综合费率是否要下浮?-安徽

2022-09-05 10:13:46 补充

2008国标清单土建,安徽,结算,答疑:工程变更综合费率是否要下浮?-安徽

解答网友:刘建宁


看合同具体约定,但是合同约定不清楚,实际甲方也是要按比例下浮的,没有一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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