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J)/T 211-2016 海绵城市设施施工及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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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工程建设标准
DB13(J)/T211-2016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 J13462-2016
海绵城市设施施工及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 of project quality of Sponge city facility
2016 05-13 发布 2016 08 01 实施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1总 则
1.0.1 为加强河北省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统一海绵 城市建设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标谁,保证工程质量,制定本规范。
1Ω2 本规范适用于河北省海绵城市建设工程实体的施工与工程 质量验收。
1.0.3 海绵埘市建设工程施工中采用的工程技术文件、承包合同 文件对施工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本规范的要求。
1.0.4 海绵城市设施施工与工程质量的验收,除应执行本规范外, 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2.0.1海绵城市sponge city
海绵城市是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
2.0.2低影响开发(LlD)low impact development
城市开发建设过程中,通过生态化措施,尽可能保持城市开发建设前后水文特征不变,缓解由于不透水面积的增加而造成的径流总量、径流峰值与径流污染的提高,减轻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
2.0.3雨水储存stormwater storage
采用一定容积的设施,对径流雨水进行滞留、集蓄,削减径流总量,以达到集蓄利用、补充地下水或净化雨水等目的。
2.0.4透水铺装地面porous pavement
可渗透、滞留和渗排雨水并满足一定要求的地面铺装结构。
2.0.5透水水泥混凝土路面pervious concrete pavement
由具有较大空隙的水泥混凝土作为路面结构层、容许路表水进入路面(或路基)的一类混凝土路面。
2.0.6透水沥青路面pervious asphalt pavement
由较大空隙率混合料作为路面结构层、容许路表水进入路面(或路基)的一类沥青路面。
2.0.7透水基层permeable base
由粗骨料及水泥基胶结料拌合形成的具备一定透水性要求的道路基层。
2.0.8透水路基permeable embankment
路基土透水性满足一定透水率要求的路基。
2.0.9绿色屋面green roof
在高出地面以上,与自然土层不相接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的顶部以及天台、露台上由覆土层和疏水设施构建的绿化体系。
2.0.10下沉式绿地subsided green space
绿地建设时,使绿地高程低于周围地面一定的高程,以利于周边雨水径流的汇入。
2.0.11渗透池(塘)infiltration basin
指雨水通过侧壁和池底进行入渗的滞蓄水池(塘)。
2.0.12渗井pits
渗井指通过井壁和井底进行雨水下渗的设施,为增大渗透效果,可在渗井周围设置水平渗排管,并在渗排管周围铺设砾(碎)石。
2.0.13湿塘wet(retention)ponds
湿塘是指具有雨水调蓄和净化功能的景观水体,雨水同时作为其主要的补水水源。
2.0.14雨水湿地stormwater wetlands
雨水湿地利用物理、水生植物及微生物等作用净化雨水,是一种高效的径流污染控制设施,雨水湿地常与湿塘合建并设计一定的调蓄容积。
2.0.15蓄水池reservoir
蓄水池指具有雨水储存功能的集蓄利用设施,同 时也具有削 减峰值流量的作用。
2.0.16雨水罐rain barrel
蓄水池指具有雨水储存功能的集蓄利用设施,同 时也具有削 减峰值流量的作用。 ⒉0.16 雨水罐 rah barel
雨水罐也称雨水桶,为 地上或地下封闭式的简易雨水集蓄利 用设施,可用塑料、玻璃钢或金属等材料制成。 2.0.17生物滞留设施bio-retention facilities
生物滞留设施指在地势较低的区域通过植物、土壤和微生物 系统滞蓄、净化雨水径流,由 植物层、土壤层、过滤层 (或排水 层)、 蓄水层构成。
2.0.18调节塘the regulating pond
调节塘也称干塘,以削减峰值流量功能为主,一般由进水口、 调节区、出口设施、护坡及堤岸构成,也可通过合理设计使其具 有渗透功能,起到一定的补充地下水和净化雨水的作用。
2.0.19 植草沟 grass swales
植草沟指种有植被的地表沟渠,可收集、输送和排放径流雨 水,并具有一定的雨水净化作用。
2.0.20渗管渠permeability tube/canal
渗管/渠指具有渗透功能的雨水管/渠 ,可采用穿孔塑料管、无 砂混凝土管/渠和砾 (碎 )石等材料组合而成。
2.0.21 植被缓冲带 vegetation buffer
植被缓冲带为坡度较缓的植被区,经植被拦截及土壤下渗作 用减缓地表径流流速,并去除径流中的部分污染物,植被缓冲带 坡度一般为2%~6%,宽度不宜小于2m。
3 基本规定
3.1 -般规定
3.1.1 施工单位应具备相应施工资质,施 工人员具备相应的资格, 并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检验制度。
3.2.2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技术、质量、安全生产等管理体 系,制定各项施工管理规定,并贯彻执行。
3.1.3 施工单位应熟悉和审查施工图纸,掌握设计意图与要求, 实行 自审、会审和签证制度:对施工图有疑问或发现差错时,应
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需变更设计时,应按照相应的程序报审, 经相关单位签证认定后实施。
3.1.4 施工单位在开工前应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对关键的分项、 分部工程应分别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 案必须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执行,有变更时应办理变更审批。
3.1.5 海绵城市建设工程应按照规划总图、施工图进行建设,以
达到低影响开发控制目标与指标要求。
3.1.6 施工现场应具有必要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 系和工程质量检测制度,实现施工全过程质量控制。
3.1.7 建筑与小区低影响开发设施应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顺序进 行施工,防渗、水土保持、土壤介质回填等分项工程的施工应符 合设计文件及相关规范的规定。
3.1,8 城市道路低影响开发设施应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防止雨 水下渗对道路路面及路基造成损坏,并应符合 《城市道路路基设计规范》CJJ194的 规定。
3.1.9 城市逍路低影响开发设施的竣工验收应符合 《城镇道路工 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万 1的规定,并对设施规模、竖向、进 水口、溢流排水口、绿化种植等关键环节进行专项验收,验收合 格后方能交付使用。
3.1.10 低影响开发设施应建设有效的溢流排放系统,与 城市雨水 管渠系统或超标雨水径流排放系统有效衔接。
3.1.11 城市园林绿地低影响开发雨水系统建设及竣工验收应符 合 《城市园林绿化评价标准》GB/T50“3、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及验收规范》CJJ昀的规定。
3.1.12 设备中的阀门、取样口等应排列整齐,间隔均匀,不得渗 漏。
3.1.13 施工单位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应遵循有关施工安 全、劳动保护、防火、防毒的法律规定,建立安全管理体系和安 全生产责任制,保证施工安全。
3.1.14 工程经过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 渗透设施
4.1 一般规定
4.1.1 本章适用于渗透设施中的透水铺装地面、透水水泥混凝土、 透水沥青混凝土、透水基层 (路基)、 下沉式绿地、渗透墉与渗 井和绿色屋面的施工与验收。
4.1.2 透水地面砖物理性能应符合 《透水路面砖和透水路面板》GB/T犭993和 《混凝土路面砖》GB2“35标准中C40优等品的规 定,同 时还应满足下列要求:
1 透水砖在具备一定透水性的同时,还应具备良好的防滑功 能和装饰效果,透水地面的透水性取决于砖体透水和砖缝透水两 种,工程应用中还应考虑其透气性、防滑性和装饰效果:
2 高品质透水铺装地面砖应具备良好的保色性能,应采用氧 化铁质无机颜料。
4.1.3 透水铺装地面施工前,应对基层 (垫 层)进行检查验收, 透水铺装基层除了满足设计要求的高程、横坡外,尚应满足透水 基层厚度、强度和渗透率要求,符合要求后方可进行面层施工。
4.1.4 水泥应采用强度等级不低于辊。5级 的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 酸盐水泥,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的相关规定。不同等级、厂牌、品种、出厂日期的水泥不得混用。
4.1.5 施工前进场的材料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 《城镇道路工程施 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的 相关规定。
4.1.6 透水沥青路面开工前,宜铺筑单幅长度100m~200m的 试验 路段,进行混合料的试拌、试铺和试压试验,并确定合理的施工 工艺。
4.1.7 雨天或表面存有积水、施工气温低于10℃ 时,不得进行透 水沥青路面摊铺施工。
4.1.8 高黏度改性沥青存放时应避免离析。
4.1.9 铺筑透水沥青路面前,应检查下层结构的质量,同 时对下 层结构进行现场渗水试验。
4.1.10 机动车道透水沥青路面的选用应综合考虑具体道路的地 理地质条件、路基土特性、路基水文、道路交通量需求及气候环 境状况,透水路面不仅要满足透水性要求,同 时还应满足路基路 面整体结构强度、刚度、稳定性、耐久性等综合性要求。
4.1.11 透水沥青混凝土粗骨料、矿粉及配合比设计方法应符合 《透水沥青路面技术规程》CJJ/T190的 规定。
4.1.12 透水基层一般选用排水式沥青稳定碎石、级配碎石、大粒 径透水性沥青混合料、骨架空隙型水泥稳定碎石、透水混凝土。
4.1.13 透水沥青路面基层混合料的配合比设计,应符合 《公路沥 青路面施工技术规范》JTG F40、 《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D50和 《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刀G/TF20中 关于基层混合 料的材料控制、配合比设计和性能指标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