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J)/T 8347-2020 施工振动对建筑结构影响评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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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B
河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P
DB13(J)/T8347-2020
备案号:J15169-2020
施工振动对建筑结构影响评价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s for effects of construction vibration on the buildings
2020-04-13发布2020-06-01实施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1总则
1.0.1为合理评价由于施工产生的振动对建筑结构产生的影响,确保结构安全,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评价施工振动对建筑结构影响和推定施工振动的影响范围,不适用于瞬时冲击振动(如爆破等)对建筑物影响的控制评价,及古建筑保护的振动控制评价。
1.0.3施工振动对建筑结构影响的评价,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和河北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施工振动construction vibration
由于打桩等建设施工产生的振动:不包括爆破等瞬时冲击产生的振动。
2.0.2测量仪器testing instrument
所有用于振动测量的仪器设备,包括传感器、放大器、滤波器以及数据采集装置等。
2.0.3动力特性dynamic characteristic
表示结构动态特性的基本物理量,如固有频率、振型和阻尼等。
2.0.4速度时程velocity time history
结构质点振动速度在时域内的变化过程。
3基本规定
3.0.1施工振动对建筑结构的影响评价可分为施工振动对建筑结构影响的评价、以及施工振动影响范围的推定。
3.0.2现状调查和资料收集应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概况及施工振源的类型、频率范围、分布状况,建筑施工方案中有关振动情况的描述等:
2拟评价建筑的修建年代、结构类型、建筑材料、结构总高度、基础形式、地基处理情况等及有关图纸:
3振源与拟评价建筑的相对位置以及场地地质情况等。
3.0.3施工振动对建筑物的影响检测鉴定应根据本标准的要求和振动评价的需要合理确定检测项目和检测方案。
3.04施工振动对建筑物的影响检测鉴定,应根据鉴定项目、鉴定目的、建筑结构状况和现场条件选择适宜的参数,宜以施工振动速度作为评价指标。
3.0.5当环境背景噪声振动数值影响振动测量结果时,应进行背景噪声的测量。
3.0.6在布置施工振动测量点时,应考虑以下因素:
1与振动源变化有关的因素,如施工振动类型、频率、幅值、地质条件等:
2附近对振动敏感的建筑物分布情况:
3振动区域地面和地质状况:
4拟评价建筑物分布和类型:
5其他特殊要求。
3.0.7建筑结构参数响应的确定及分析,宜采用现场测试法,当条件具备时,也可采用计算法和现场测试法相结合的方法。
3.0.8对建筑进行振动测试时,要预估振动测量时对建筑结构的影响,不应对建筑结构造成较大损伤。
3.0.9评估施工振动对建筑结构的影响,可按下列步骤进行:
1调查建筑和施工振源的状况:
2编写检测测试、评估方案:
3确定建筑结构的容许振动标准:
4计算或测试建筑结构的速度响应:
5综合分析提出评估意见。
3.0.10振动测量分析宜考虑振源频率与建筑结构固有频率的关系,考虑共振影响。建筑结构固有频率可参照附录A估算。
3.0.11评估施工振动对建筑结构的影响,应根据施工振源和建筑的现状调查、建筑结构的容许振动速度标准以及计算或测试的建筑结构速度响应,通过分析论证,提出评估意见。
4测量仪器
4.1测量仪器
4.11测量仪器包括以下设备:传感器,信号调理设备,数据记录系统。
4.12测试设备应满足低频、微幅的要求,其低颍起始烦率不应高于0.5Hz,测振系统的分辨率不应低于106m/s:测量仪器和数据处理方法应满足0.5Hz~200Hz频率范围的振动测量,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测量方法》GBT10071有关条款的规定。
4.13测量仪器应量值溯源合格,处于正常状态,并应在有效期内使用。
4.2测点数量、位置及测量参数
421场地振动测量测点布置宜满足以下要求:
1测点布置于建筑物室外0.5m以内振动敏感处:
2必要时,测点置于建筑物室内或楼面:
3测点布设宜远离公路、工厂、施工现场等非被测振动源。当无法远离时,应在测量时间上避开这些振动的干扰:当不能避免干扰振动时,应考虑振动叠加的影响。
4.2.2建筑物振动测量测点布置宜满足以下要求:
1施工振动测量测点宜设置在底层平面主要承重外墙的底部附近部位:
2高于四层(≥12m)的建筑物,应每隔四层和在顶层设置测点:
3长度大于10m的建筑物,应沿水平方向每隔10m设置测点。
4.2.3施工振动对建筑物的影响范围评价检测,振动测量点不应少于3个,距振源最远的测点的测距应大于建筑物至振源的距离,每个测点应测量3个方向(相互垂直两个水平方向和一个竖直方向)的振动参数。
4.3传感器的位置和安装
4.31测点宜布置在建筑物的特征部位,如对振动敏感部位、建筑物顶层、及预估的振动幅值较大部位等。
4.3.2传感器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
1安装在建筑物构件上的传感器和监测单元安装要做到坚固、轻巧,不应影响被测部位的振动特性:
2主要测振传感器的主轴方向应与振动传播方向一致:
3传感器附近应防止磁场干扰和局部振动影响:
4传感器测线电缆应固定在测试对象的表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