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J)/T 8384-2020 百年公共建筑结构设计标准
附件大小:0.8MB附件格式:1个直链文件,格式为pdf
所属分类:工程规范
分享会员:llff11358
分享时间:2022-09-18
最后更新:
资源简介/截图:
河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条文说明
1 总 则
1.0.1 为规范河北省百年公共建筑的结构设计,推动公共建筑长 寿化、建设产业化、绿色低碳化、品质优良化,做到安全适用、 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确保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河北省抗震设防烈度 6 度及以上地区、设计 使用年限 100 年的新建公共建筑的结构设计。超限结构或特别不 规则的百年公共建筑结构,尚应按国家及河北省现行有关规定进 行专项审查和论证,且不应低于本标准的要求。
1.0.3 百年公共建筑结构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 符合国家及河北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 语
2.1.1 公共建筑 public building
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
2.1.2 百年公共建筑 long-life public building
基于高质量发展理念,统筹公共建筑全寿命周期内全过程建 设管理,具有长寿性能﹑品质优良性能﹑绿色持续性能和灵活适 应性能,结构设计使用年限 100 年的公共建筑。
2.1.3 设计使用年限 design service life
设计规定的结构或结构构件不需进行大修即可按预定目的使 用的年限。
2.1.4 设计基准期 design reference period
为确定可变作用等的取值而选用的时间参数。
2.1.5 重现期 return period
随机变量出现频率的一种表达方式,通常表述为“多少年一 遇”。
2.1.6 抗震设防烈度 seismic precautionary intensity
按国家规定的权限批准作为一个地区抗震设防依据的地震烈 度。一般情况下,取 50 年内超越概率 10%的地震烈度。
3 基本规定
3.1 一般规定
3.1.1 百年公共建筑结构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 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 规定的基本准则,且不低于其规定 的可靠度水平。结构设计宜采用以概率理论为基础、以分项系数 表达的极限状态设计方法;当缺乏统计资料时,建筑结构设计可 根据可靠的工程经验或必要的试验研究进行,也可采用容许应力 或单一安全系数等经验方法进行。
3.1.2 百年公共建筑结构除应进行各种设计工况下的承载能力极 限状态、正常使用极限状态设计外,尚应按本标准相关章节的规 定应进行耐久性专项设计。
3.1.3 百年公共建筑结构设计时,应根据结构破坏可能产生的后 果,采用不同的安全等级。建筑结构安全等级的划分应符合表 3.1.3 的规定。
3.1.4 建筑结构中各类结构构件的安全等级,宜与结构的安全等 级相同,对其中部分构件的安全等级可进行调整,但不得低于二 级。基础设计安全等级应为一级。
3.1.5 建筑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及耐久性,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结构设计时应规定结构和构件的设计使用年限、结构用途 、使用环境及相应的措施和要求。未经技术鉴定或设计许可,不 得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
2 建筑结构构件应综合考虑其替换或维护的难易程度、综合 维护成本及业主要求,合理确定使用年限,并应符合表 3.1.5 的规 定;
4 材 料
4.1 混凝土
4.1.1 混凝土材料应根据结构所处的环境类别、作用等级和结构 设计使用年限,按同时满足混凝土最低强度等级、最大水胶比和 混凝土原材料组成的要求确定;结构构件的混凝土强度等级应同 时满足耐久性和承载力的要求。
4.1.2 结构设计时,混凝土材料的力学性能指标可按照现行国家 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 的规定取值。
4.1.3 百年公共建筑结构或构件选用高性能混凝土时,应符合下 列规定:
1 在混凝土快速碳化试验中,28d 的碳化深度不大于 15mm;
2 对有抗(水)渗性能要求的混凝土工程,抗渗等级不低于 P12;
3 严寒和寒冷地区的潮湿环境中,对有抗冻要求的混凝土工 程,抗冻强度等级不小于 F250;
4 对处于氯化物环境下的混凝土工程,84d 氯离子扩散系数 不大于 2.5×10﹣12m2/s,或 28d 电通量不大于 1000C;当混凝土中 的水泥混合材与矿物掺和料之和超过胶凝材料用量 50%时,电通 量测试龄期为 56d;
5 对有硫酸盐侵蚀的混凝土工程,抗硫酸盐等级不小于 KS120。
4.2 钢筋及钢材
4.2.1 钢材的选用应综合考虑构件的重要性和荷载特征、结构形式和连接方法、应力状态、工作环境以及钢材品种、厚度和交货 状态等因素,合理地选用钢材牌号、质量等级及性能要求,并在 设计文件中完整地注明对钢材的技术要求。承重结构所用钢材, 除应保证基本力学性能各项指标,还应按构件类别、使用条件和 加工条件,提出必要的附加保证性能参数或指标要求。
4.2.2 结构设计时,普通钢筋、预应力钢筋、普通钢材及其连接 件的力学性能应满足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011 等的有关规定。
4.2.3 处于氯化物环境中的混凝土结构构件,可采用环氧树脂涂 层钢筋,桩基结构的受力钢筋宜采用环氧树脂涂层带肋钢筋。环 氧树脂涂层钢筋应满足下列要求:
1 环氧树脂涂层钢筋的锚固长度不小于有关设计标准规定 的相同等级和规格的无涂层钢筋锚固长度的 1.25 倍;
2 环氧树脂涂层钢筋的绑扎搭接长度,对受拉钢筋,不小于 有关设计标准规定的相同等级和规格的无涂层钢筋绑扎搭接长度 的 1.5 倍且不小 375mm;对受压钢筋,不小于有关设计标准规定 的相同等级和规格的无涂层钢筋绑扎搭接长度的 0.88 倍且不小 250mm;
3 钢筋混凝土构件最大裂缝宽度计算时,环氧树脂涂层带肋 钢筋的相对粘结特性系数应按乘以折减系数 0.8;
4 环氧树脂涂层钢筋现场存放时应与无涂层钢筋分别堆放, 并应采取保护措施,避免阳光、盐雾或大气暴露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