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Y 06008.4-2016 油气田地面工程自控仪表设计规范 第4部分:控制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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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Y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Q/SY06008.4-2016
油气田地面工程自控仪表设计规范
第4部分:控制室
Specification for instrument design of oil and gas field surface engineering-Part 4:Control room
2016一01一27发布2016一04一01实施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发布
1范围
Q/SY06008的本部分规定了油气田地面工程中央控制室、现场控制室、现场机柜室的自动控制
工程设计的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陆上油气田、滩海陆采油气田和海上油气田陆岸终端地面工程新建及改扩建项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83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T50892油气田及管道工程仪表控制系统设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控制室control room
具有对石油天然气装置进行生产操作、过程控制、安全保护、仪表维护等功能的建筑物。
3.2
中央控制室central control room
具有对石油天然气装置进行生产操作、过程控制、安全保护、系统优化、仿真培训、生产调度、
信息管理及仪表维护等功能的建筑物。
3.3
现场控制室local control room
位于石油天然气装置现场,对部分装置进行生产操作、过程控制、安全保护等功能的建筑物。
4通用要求
4.1总图布置
4.1.1控制室的防火间距应符合GB50183的有关要求。
4.1,2在易燃、易爆、有毒、粉尘、水雾和有腐蚀性介质的生产装置内,控制室应布置在本地区常年最小频率风的下风侧。
4.1,3控制室应位于爆炸危险区域外,否则应采取相应有效的技术措施。
4.1.4当采用阶梯式或在大坡度地形条件下布置工艺设备时,控制室不可在低注处。
4.1.5控制室不宜靠近运输物料的主干道布置。
4.1.6控制室宜远离强声源、强振动源、强电磁干扰源,远离有毒有害和腐蚀源。
4.1.7控制室不宜与总变电所、区域变电所相邻。如受条件限制相邻布置时,应采取降低干扰措施。
4.2建筑与结构
4.2.1控制室应符合以下规定:
a)控制室的建筑耐火等级应不低于2级。
b)控制室的门窗不应朝向有爆炸危险的方向。需要抗爆结构时,宜根据抗爆强度计算分析结
果设计,控制室建筑物为抗爆结构时,不应与非抗爆建筑物合并建筑。
c)对于长度大于12m或面积大于100m2的大型控制室,应设置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安全出口。
d)对于多风沙、寒冷地区的控制室,以及大型控制室,应设置前室或门斗。
4.2,2操作室和工程师室地面宜采用不易起灰尘的防滑建筑材料,也可采用防静电活动地板:机柜
室宜采用防静电活动地板。防静电活动地板应符合以下规定:
a)活动地板的高度不宜低于300mm。
b)活动地板的设计平均负荷不应小于5000N/m2。
c)水平度按±0.6mm/m要求。
d)电阻按1.0×10°n一1.0×10°2要求.
4.2.3控制室活动地板的基础地面要高于室外地坪的标高,高差不应小于300mm。当位于附加2区
时,其高差不应小于6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