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Y 06014.2-2016 油气田地面工程给排水设计规范 第2部分:取水及净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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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Y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Q/SY06014.2-2016
油气田地面工程给排水设计规范
第2部分:取水及净化处理
Code for design of water supply and drainage in oil and gas filed-Part 2:Intake and purification treatment of water
2016-01一27发布 2016一04一01实施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发布
1范围
Q/SY06014的本部分规定了油气田地面工程水源及取水、地表水处理、地下水处理、脱盐水处
理的技术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陆上油气田、滩海陆采油气田及海上油气田陆岸终端地面工程新建及改扩建项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576工业锅炉水质
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GB/T12145火力发电机组及蒸汽动力设备水汽质量
GB/T17218饮用水化学处理剂卫生安全性评价
GB50013室外给水设计规范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T50109工业用水软化除盐设计规范
GB50183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391油田注水工程设计规范
SY/T0027稠油注汽系统设计规范
SY/T0046油田注水脱氧设计规范
SY/T5329碎屑岩油藏注水水质推荐指标及分析方法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取水构筑物intake structure
取集原水而设置的各种构筑物的总称。
3.2
水处理water treatment
对水源或不符合用水水质要求的水,采用物理、化学、生物等方法改善水质的过程。
3.3
深度处理advanced treatment
进一步去除常规二级处理所不能完全去除的水中杂质或离子的净化过程。
3.4
水处理(净水)构筑物water treatment structure
以完成水处理为主要目的的构筑物的总称。
3.5
原水raw water
由水源地取来进行水处理的水。
3.6
注水water injection
为保持油层压力,提高采收率而将水注入油层的工艺。
3.7
混凝剂coagulant
为使胶体失去稳定性和脱稳胶体相互聚集所投加的药剂统称。
3.8
助凝剂coagulant aid
在水的沉淀、澄清过程中,为改善絮凝效果,另投加的辅助药剂。
3.9
药剂固定储备量standby reserve of chemical
为考感非正常原因导致药剂供应中断,而在药剂仓库内设置的在一般情况下不准动用的储备量。
3.10
混合mixing
使投入的药剂迅速均匀地扩散于被处理水中创造良好反应条件的过程。
3.11
絮凝flocculation
完成凝聚的胶体在一定的外力扰动下相互碰撞、聚集,以形成较大絮状颗粒的过程。
3.12
沉淀sedimentation
利用重力沉降作用去除水中杂物的过程。
4一般规定
4.1生活给水和生产给水水质应符合如下要求:
a)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GB5749的相关规定。
b)油田注水水质应符合本油田制定的注水水质标准;当本油田尚未制定注水水质标准时,应符合SY/T5329的相关规定,详见附录A。
c)热采锅炉(蒸汽发生器)给水水质应符合本油田制定的注汽锅炉给水水质标准;当本油田未制定注汽锅炉给水水质标准时,应符合SY/T0027的相关规定,详见附录B。
d)热水锅炉给水水质应符合GB1576的相关规定,详见附录C。
e)电厂锅炉给水水质应符合GB/T12145的相关规定,详见附录D.
4.2处理工艺流程的选择及主要构筑物的组成应根据原水水质、设计规模、处理后水质要求,参照相似条件下其他水厂的运行经验,结合建设项目的具体条件,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4.3设计规模小、条件允许时,处理设备宜采用橇装集成装置。
4.4水处理厂(站)的设计规模应按生产用水量、生活用水量、管网漏失量、未预见水量的最高日水量之和确定。
4.5水处理厂(站)的自用水量应根据原水水质和处理方法以及构筑物类型等因素通过计算确定,一般可采用设计水量的5%一10%。
4.6滤池(罐)反冲洗水应回收利用,回用应满足GB50013的相关规定。
4.7水处理厂(站)的污泥宜妥善处理或处置。
4.8地表水处理构筑物的设计参数必要时应按原水水质最不利情况(如沙峰、低温、低浊等)下所需最大供水量进行校核。
4.9水厂设计时,应考虑任一构筑物或设备进行检修、清洗而停运时仍能满足生产需求。
4.10水处理厂的生产构筑物的布置应符合GB50016,GB50183的相关规定。
4.11油田选择注水水源时,应进行水源与地层水配伍性试验,对油层无伤害方可注人。
4.12对于低渗透、超低渗透油田,地表水、地下水经过常规处理后,应进行深度处理。深度处理工艺应根据各油田试验情况或运行经验确定。未取得试验结果时,可采用精细过滤、膜过滤等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