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Y 06310-2016 油气储运工程消防设计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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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Y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Q/SY06310-2016
油气储运工程消防设计规范
Code for fire protection design of oil gas storage and transportation engineering
2016一12一26发布2017一04一01实施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发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输油气管道站场及地下储气库工程消防设计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输油气管道站场及地下储气库工程,改、扩建工程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6245消防泵
GB50116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
GB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51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183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GB50974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CECS 169烟雾灭火系统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固定式消防冷却水系统fixed water cooling fire systems
由固定消防水池(罐)、消防水泵、消防给水管网及储罐上设置的固定冷却水喷淋装置组成的消
防冷却水系统。
3.2
半固定式消防冷却水系统semi-fixed water cooling fire systems
站场设置固定消防给水管网和消火栓,火灾时由消防车或消防泵加压,通过水带和水枪喷水冷却
的消防冷却水系统。
3.3
移动式消防冷却水系统mobile water cooling fire systems
站场不设消防水源,火灾时消防车由其他水源取水,通过车载水龙带和水枪喷水冷却的消防冷却水系统。
3.4
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low-expansion foam fire extinguishing systems
发泡倍数不大于20的泡沫灭火系统。
3.5
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fixed foam fire extinguishing systems
由固定的泡沫消防水泵或泡沫混合液泵、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泡沫产生器和管道等组成的
泡沫灭火系统。
3.6
半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semi--fixed foam fire extinguishing systems
由固定的泡沫产生器与部分连接管道,泡沫消防车或机动消防泵,用水带连接组成的泡沫灭火系统。
3.7
移动式泡沫灭火系统mobile foam fire extinguishing systems
由消防车、机动消防泵或有压水源,泡沫比例混合器,泡沫枪、泡沫炮或移动式泡沫产生器,用
水带等连接组成的泡沫灭火系统。
3.8
消火栓系统hydrant systems/standpipe and hose systems
由供水设施、消火栓、配水管网和阀门等组成的系统。
3.9
临时高压消防给水系统temporary high pressure fire protection water supply system
平时不能满足水灭火设施所需的工作压力和流量,火灾时能直接自动启动消防水泵以满足水灭火
设施所需的压力和流量的供水系统。
3.10
烟雾灭火系统smoke fire extinguishing systems
由烟雾产生器、探测引燃装置、喷射装置等组成,在发生火灾后,能自动向储罐内喷射灭火烟雾
的灭火系统。
4一般规定
4.1站场消防设施的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外,还需符合现行有关国家标准、规范的要求。
4.2石油天然气火灾危险性类别和站场等级的确定应符合GB50183的规定。
4.3消防车(站)的设置应按照GB50183的规定执行。
4,4站场建、构筑物内灭火器配置类型和数量按GB50140的规定执行,油罐区、露天生产区灭火器
的配置,应符合GB50183的规定。
4.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应符合GB50116的具体规定。
4.6消防设备的选用,除符合相关规范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
总局等有关部门颁发的关于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