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Y/T 6503-2016 石油天然气工程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安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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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截图:
ICS13.100
E09
备案号:53361一2016 SY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
SY6503-2016代替SY6503-2008
石油天然气工程可燃气体
检测报警系统安全规范
Safety specification of combustible gas detection and alarm system for petroleum and natural gas engineering
2016-01一07发布2016一06一01实施
国家能源局发布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天然气工程中可燃气体检测点的确定、检测器和指示报警设备的选用、安装、
检查、雏护及报废等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石油天然气工程中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的设计、安装及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单)适用于本文件。
GB3836.1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
GB3836.2爆炸性环境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的设备
GB3836.4爆炸性环境第4部分:由本质安全型“”保护的设备
GB3836.14爆炸性环境第14部分:场所分类爆炸性气体环境
GB3836.15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5部分:危险场所电气安装(煤矿除外)
GB4208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12358作业场所环境气体检测报警仪通用技术要求
GB15322.1可燃气体探测器第1部分:测量范围为0~100%LEL的点型可燃气体探测器
GB15322.2可燃气体探测器第2部分:测量范围为0100%LEL的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器
GB15322.3可燃气体探测器第3部分:测量范围为0~100%LEL的便携式可燃气体探测器
GB16808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
GB/T26932充电电池废料废件
GB50058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183石油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JJG693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1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可燃气体combustible gas
甲类可燃气体或甲A、甲、乙A类可燃液体气化后形成的蒸气。常用可燃气体、蒸气特性参见附录A。
3.2
天然气凝液natural gas liquids(NGL)
从天然气中回收的且未经稳定处理的液态烃类混合物的总称,一般包括乙烷、液化石油气和稳定轻烃成分,也称混合轻烃。
3.3
液化石油气liquefied petroleum gas(LPG)
在常温常压下为气态,经压缩或冷却后为液态的以丙烷、丁烷为主要成分的烃类混合物。
3.4
稳定轻烃natural gasoline
从天然气凝液或原油中提取的,以戊烷及更重的烃类为主要成分的液态石油产品,其终馏点不高
于190℃,在规定的蒸气压下,允许含有少量丁烷。也称天然汽油。
3.5
未稳定凝析油gas condensate
从凝析气中分离出的未经稳定的烃类液体。
3.6
稳定凝析油stabilized gas condensate
从未稳定凝析油中提取的,以戊烷及更重的烃类为主要成分的油品,在最高储存温度下的饱和蒸
气压的设计值不超过当地大气压的0.7倍。
3.7
液化天然气liquified natural gas(LNG)
主要由甲烷组成的液态流体,一般还含有少量的乙烷、丙烷、氨和其他成分。
3.8
释放源source of release
可释放能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位置或地点。
3.9
封闭场所enclosed area
一个封闭或大部分封闭的三维空间,其围护平面在三维坐标系投影面积之和与其总投影面积之比
应大于2/3,并且其尺寸足以容许人员进入,对于一个典型的建筑物,这就要求有投影面积大于2/3
的墙壁、顶棚和/或地板存在。
4一般规定
4.1石油天然气火灾危险性分类按GB50183的规定执行。
4.2可能积聚可燃气体的石油天然气站场和储运设施(除4.3外),应按本标准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
检测报警系统,并按巡检人员数量配置便携式可燃气体检测报警器。
4.3位于边远地区且无人值守、功能简单的小型石油天然气站场(除甲类外),如小型油气计量
站、输油输气管道阀室等,在有数据通信时,宜设固定式检测器;无数据通信时,可不设固定式检测
器,应为巡检人员配置便携式检测报警器。
4.4可燃气体检测器应取得经国家指定机构或其授权检验单位相应的计量器具制造认证、防爆认证
和消防认证。生产企业应在说明书中明确产品的预期使用寿命。
4.5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宜独立于生产过程控制系统设置。
4.6检测器设置应遵照如下规定:
a)可燃气体与有毒气体同时存在的场所,可燃气体浓度先于有毒气体达到报警限时,应设置可燃气体检测器。
b)可燃气体与有毒气体同时存在的场所,有毒气体浓度先于可燃气体达到报警限时,应设置有毒气体检测器。
c)可燃气体与有毒气体同时存在的场所,可燃和有毒气体浓度可能同时达到报警限时,应分别
设置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