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B/T 8824.3-2012 统一螺纹刀具 第3部分:丝锥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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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截图:
ICS25.100.50
J41
备案号:36561一2012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械行业标准
JB/T8824.3-2012代替JB/T8824.3-1998
统一螺纹刀具
第3部分:丝锥技术条件
Tool for unified threads-Part 3: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taps
2012-05-24发布2012-11-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都发布
1范围
B/T8824的本部分规定了统一螺纹丝锥(以下简称丝锥)和统一螺纹螺母丝锥(以下简称螺母丝锥)的技术要求、标志和包装等基本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加工统一螺纹的丝锥和螺母丝锥。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JB/T8824.2统一螺纹刀具第2部分:丝锥螺纹公差
3技术要求
3.1丝锥和螺母丝锥表面不得有裂纹、崩牙、刻痕、锈迹以及磨削烧伤等影响使用性能的缺陷。
3.2丝锥和螺母丝锥表面粗糙度的最大允许值按表1的规定。
3.3丝锥和螺母丝锥螺纹公差应符合B/T8824.2的规定。中径的检查部位如下:
切制和磨制丝锥在校准部分起点检查中径(切制丝锥的校准部分起点距前端不足4牙时,中径在距前端4牙处检查)。螺母丝锥在切削锥中点向校准部分移动1牙一2牙处检查。
3.4丝锥和螺母丝锥柄部直径d1及方头a的公差在表2中给出。磨制丝锥方头对柄部轴线的对称度不应超过其尺寸公差的12。
3.5丝锥和螺母丝锥对公共轴线的圆跳动应不大于表3的规定。
3.6丝锥和螺母丝锥螺纹部分应有倒锥度。
3.7公称直径d≥7.938mm的磨制丝锥螺纹牙型应进行铲磨,用户允许时,螺母丝锥的螺纹牙型可不铲磨。
4标志和包装
4.1标志
4.1.1丝锥上应标志:
a)制造厂或销售商商标:
b)螺纹代号:
c)螺纹公差带代号(切制丝锥允许不标):
d)不等径成组丝锥的粗锥记号(第一粗锥1条圆环或【,第二粗锥2条圆环或Ⅱ):
)材料代号(高速钢标“HSS”:高性能高速钢标“HSS-E”:碳素工具钢或合金工具钢可不标)。
注:公称直径小于6.350mm的丝锥允许只标公差带代号和螺纹代号。
4.1.2包装盒上应标志:
a)制造厂或销售商的名称、商标和地址:
b)丝锥标记:
c)材料牌号或代号:
d)件数:
e)制造年月。
4.2包装
丝锥在包装前应经防锈处理。包装必须牢靠,并能防止运输过程中的损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