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T 1416.9-2019 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规范 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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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13.100
C 70 DB13
河北省 地方标准
DB 13/T 1416.9—2019
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规范
第 9 部分:陶瓷行业
2019 - 04 - 28 发布 2019 - 05 - 28 实施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1 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陶瓷行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及分布、采样前的准备、现场采样、采样质量控制要求及检测、检验方法。
本部分适用于陶瓷行业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检测与评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3691 陶瓷生产防尘技术规程
GB/T 17061 作业场所空气采样仪器的技术规范
GBZ 2.1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
GBZ 2.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第2部分:物理因素
GBZ 159 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
GBZ/T 160.29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无机含氮化合物
GBZ/T 160.33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硫化物
GBZ/T 160.3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氯化物
GBZ/T 189.3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3部分:工频电场
GBZ/T 189.6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6部分:紫外辐射
GBZ/T 189.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7部分:高温
GBZ/T 189.8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 第8部分:噪声
GBZ/T 192.1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第1部分:总粉尘浓度
GBZ/T 192.2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第2部分:呼吸性粉尘浓度
GBZ/T 192.4 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 第4部分:游离二氧化硅含量
GBZ/T 300.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7部分:钙及其化合物
GBZ/T 300.1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17部分:锰及其化合物
GBZ/T 300.22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22部分:钠及其化合物
GBZ/T 300.37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37部分: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
GBZ/T 300.48 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 第48部分:臭氧和过氧化氢
3 术语和定义
GBZ /T 224-2010、GBZ 159-2004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GB 13691-2008、GBZ 2.1-2007、GBZ /T 224-2010和GBZ 159-2004中的一些术语和
定义。
3.1
陶瓷 ceramic
用黏土、石英等天然硅酸盐原料经过粉碎、成型、干燥、锻烧等典型生产过程而得到的具有一定
形状和强度的制品,是多晶、多相的无机非金属固体硅酸盐材料和制品的通称。
[GB 13691-2008,定义3.1]
3.2
工作场所 workplace
劳动者进行职业活动、并由用人单位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所有工作地点。
[GBZ /T 224-2010,定义2.24]
3.3
职业性有害因素 occupational hazards
又称职业病危害因素,在职业活动中产生和(或)存在的、可能对职业人群健康、安全和作业能
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因素或条件,包括化学、物理、生物等因素。
[GBZ /T 224-2010,定义2.6]
3.4
空气采样器 air sampler
以一定的流量采集空气样品的仪器,通常由抽气动力和流量调节装置等组成。
[GBZ /T 224-2010,定义6.2.12]
3.5
采样流量 sampling air-flow
在采集空气样品时,每分钟通过空气收集器的空气体积。
[GBZ /T 224-2010,定义6.2.9]
3.6
采样时间 sampling duration
每次采样从开始到结束所持续的时间。
[GBZ /T 224-2010,定义6.2.6]
3.7
定点采样 area sampling
将空气收集器放置在选定的采样点进行的采样。
[GBZ /T 224-2010,定义6.2.4]
3.8
采样点 sampling spot (s)
根据监测需要和工作场所状况,选定具有代表性的、用于空气样品采集的工作地点。
[GBZ /T 224-2010,定义6.2.2]
4 总体要求
4.1 为了预防和控制陶瓷生产企业职业病危害,切实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
4.2 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工作应按照国家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的程序和内容开展,不得更改、简化程序和相关内容[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