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3/T 5020-2019 微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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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 03.100.99
A 01 DB13
河北省 地方标准
DB 13/T 5020—2019
微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
2019 - 07 - 04 发布 2019 - 08 - 01 实施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微型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创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要求,以及安全风险辨识、风险控制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小餐饮、小商店、小旅馆、小加工、小仓储、小维修等微型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和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的微型企业不适用本标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893 安全色
GB 2894 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T 6441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
GB 7000.2 灯具 第2-22部分:特殊要求 应急照明灯具
GB/T 11651 个体防护装备选用规范
GB 13495.1 消防安全标志 第1部分:标志
GB/T 13869 用电安全导则
GB/T 13955 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安装和运行
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GB 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微型企业
从业人员不超过十人且营业面积不超过三百平方米的非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
3.2
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
通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全面管控生产经营活动各环节的安全生产工作,实现安全管理系统化、岗位操作行为规范化、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化、作业环境器具定置化,并持续改进。
4 基本要求
4.1 建立和保持
企业应依据本标准的规定,结合企业自身特点,自主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通过
自我检查、自我纠正和自我完善,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持续提升安全生产绩效。
4.2 自评和评审
采用企业自查自评,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通过“以查代评”等方式进行评审。
4.3 评审原则
评审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
4.4 评审流程
评审工作流程:检查——告知——整改——验收——公示——发证。
4.5 评审方法
评审采用人员询问、现场检查的方法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