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2/T 25-3067-2013 居民住宅用电一户一表建设与改造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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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地方标准 DB
D862 25-3067-2013
备案号: J12413-2013
居民住宅用电一户一表建设与改造技术规程
Electrity Meters Construction and Retrofit T echnology Rogulation for Households
2013-04-15 发布 2013-08-01 实施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甘肃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联合发布
1 总则
1.0.1 为加强和规范居民住宅一户一表用电建设与改造,统一设计标准、安装工艺、设备材料选型和验收等技术要求,做到居民住宅用电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便于维护,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居民住宅(含住宅小区、经济适用房、电气化小区、电气化村社等)一户一表的新建和改造工程。工程范围包括为居民住宅供电的低压配电线路(含低压分支箱)、接户线、电能计量装置、楼道公用照明、接地、进户线(不含家居配电箱)等。
1.0.3 居民住宅用电一户一表建设与改造应与工程特点、规模和发展规划相适应,应采用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
1.0.4 居民住宅用电一户一表建设与改造应采用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高效节能、环保、安全、性能先进的电气产品,严禁使用已被国家淘汰的产品。
1.0.5 居民住宅用电一户一表建设与改造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2.0.1 低压配电线路 low-voltage power lines
本规程所指的低压配电线路是指自变电所(配电室、箱式变)低压馈线柜出线下桩头或公网台区变压器低压出线至用户接户线的供电线路(不包含低压分支箱)。
2.0.2 接户线 service wire for power user
用户计量装置在室内时,从低压电力线路到用户室外第一支持物的线路为接户线;用户计量装置在室外时,从低压电力线路到用户室外计量装置的线路为接户线。
2.0.3 低压配电网 low-voltage distribution network
指自配电变压器低压侧,经由监测、控制、保护、计量等电器至各用户受电设备的 380V 及以下供用电系统。
2.0.4 电能计量装置 electrical power measurement device
本规程所指电能计量装置包括电能表、互感器、二次回路、电能计量箱和采集器、集中器及通信信道等附属设备。
2.0.5 集中器 digital concentrator
指收集各采集终端或电能表的数据,并进行处理储存,同时能和主站或手持设备进行数据交换的设备。
2.0.6 采集器 collector
用于采集多个电能表电能信息 并可与集中器交换数据的设备。采集器依据功能可分为基本型采集器和简易型采集器。基本型采集器抄收和暂存电能表数据 并根据集中器的命令将储存的数据上传给集中器。简易型采集器直接转发低压集中器与电能表间的命令和数据。
2.0.7 多功能电能表 multifunction energy meter
由测量单元和数据处理单元等组成,除计量有功、无功电能量外,还具有分时、测量需量等两种以上功能,并能显示、储存和输出数据的电能表。
2.0.8 通信通道 communication channel
用于用电信息上传到用电管理系统的专用信息通信通道,包括上行通信信道和下行通信信道。
2.0.9 进户线 service wire into house
从计量装置出线端至家居配线箱的线路为进户线。
2.0.10 楼道公共照明 corridor public lighting
本规程所指楼道公共照明是指居民住宅所在单元内的公共走道、楼梯、电梯前室等照明,访客对讲系统,有线电视等公共设施。
2.0.11 接地极 earthing pole
埋入土壤或特定的导电介质中,与大地有电接触的可导电部分。
2.0.12 接地导体 earthing conductor
在系统装置或设备的给定点与接地极或接地网之间提供导电通路或部分导电通路的导体。
2.0.13 接地装置 earthing device
接地体和接地线的总和,称为接地装置。
3 用电负荷配置
3.0.1 每套住宅的用电负荷应根据住宅的套内建筑面积、生活水平、气候条件、采暖方式、电炊具使用、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且不应小于 4kW
3.0.2 每套住宅用电负荷的选择不宜低于表 3.0.2 的规定。
3.0.3 当每套住宅建筑面积大于 150m 时,超出的建筑面积可按40W/m -50W/m 计算用电负荷。
3.0.4 直接利用电热作为室内采暖主体热源的住宅,电采暖负荷应单独计算。
3.0.5 农村地区、廉租房可按建筑面积降低一个等级选择用电负荷,但不应小于 4kW
3.0.6 符合电气化小区、电气化村(社)建设标准的居民住宅,可按实际用电负荷计算或按建筑面积提高一个等级选择用电负荷标准。
3.0.7 每套住宅用电负荷超过 12kW 时,宜采用三相电源供电。
4 低压配电线路
4.1 基本规定
4.1.1 为居民住宅供电的低压配电线路电压采用 220/380V
4.1.2 居民住宅的建设应充分考虑小区内低压配电线路走廊和电力电缆的敷设通道,与小区内其它户外配套设施同步设计、同步实施。
4.1.3 低压配电线路应有较强的适应性,应考虑负荷发展和长远用电需求,永久性建筑群内的主干线路应一次建成。
4.1 .4 低压配电线路导线的选择:在市区及负荷密集区域应选用低压电力电缆,改造工程可选用绝缘导线;在郊区、乡村可选用低压电力电缆、绝缘导线、钢芯铝绞线。在污秽等级 级及以上地区应选用防腐导线。选用导体截面的载流量不应小于计算电流。
4.1.5 居民住宅单相用电设备由三相电源供电时,应考虑三相负荷平衡。最大不超过三相平均值的 1159毛,最小不小于三相平均值85%
4.1.6 在三相四线制供电系统中,中性线(N) 截面应与相线截面相同。住宅小区的楼房建筑,每个单元电源的总进线应采用兰相进线。保护线(PE) 的截面选择应符合表 4. 1. 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