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各工序交底成品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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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丰富,涵盖较广泛,钢结构各工序交底成品模板

钢结构手工电弧焊焊接工艺.doc
扭剪型高强螺栓连接工艺.doc
大六角高强度螺栓连接工艺.doc
钢屋架制作工艺.doc
钢屋架安装工艺.doc
钢网架结构拼装工艺.doc
钢网架结构安装工艺.doc
钢结构防腐涂装工艺.doc
钢结构防火涂料涂装工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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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摘抄:

钢结构手工电弧焊焊接
1 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中钢结构制作与安装手工电弧焊焊接工程。
2 施工准备
2.1 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 电焊条:其型号按设计要求选用,必须有质量证明书。按要求施焊前经过烘焙。严禁使用药皮脱落、焊芯生锈的焊条。设计无规定时,焊接Q235钢时宜选用E43系列碳钢结构焊条;焊接16Mn钢时宜选用 E50系列低合金结构钢焊条;焊接重要结构时宜采用低氢型焊条(碱性焊条)。按说明书的要求烘焙后,放入保温桶内,随用随取。酸性焊条与碱性焊条不准混杂使用。
2.1.2 引弧板:用坡口连接时需用弧板,弧板材质和坡口型式应与焊件相同。
2.1.3 主要机具:电焊机(交、直流)、焊把线、焊钳、面罩、小锤、焊条烘箱、焊条保温桶、钢丝刷、石棉布、测温计等。
2.2 作业条件
2.2.1 熟悉图纸,做焊接工艺技术交底。
2.2.2 施焊前应检查焊工合格证有效期限,应证明焊工所能承担的焊接工作。
2.2.3 现场供电应符合焊接用电要求。
2.2.4 环境温度低于0℃,对预热,后热温度应根据工艺试验确定。
3 操作工艺
3.1 工艺流程
作业准备 → 电弧焊接 (平焊、立焊、横焊、仰焊) → 焊缝检查

3.2 钢结构电弧焊接:
3.2.1 平焊
3.2.1.1 选择合适的焊接工艺,焊条直径,焊接电流,焊接速度,焊接电弧长度等,通过焊接工艺试验验证。
3.2.1.2 清理焊口:焊前检查坡口、组装间隙是否符合要求,定位焊是否牢固,焊缝周围不得有油污、锈物。
3.2.1.3 烘焙焊条应符合规定的温度与时间,从烘箱中取出的焊条,放在焊条保温桶内,随用随取。
3.2.1.4 焊接电流:根据焊件厚度、焊接层次、焊条型号、直径、焊工熟练程度等因素,选择适宜的焊接电流。
3.2.1.5 引弧:角焊缝起落弧点应在焊缝端部,宜大于10mm,不应随便打弧,打火引弧后应立即将焊条从焊缝区拉开,使焊条与构件间保持2~4mm间隙产生电弧。对接焊缝及对接和角接组合焊缝,在焊缝两端设引弧板和引出板,必须在引弧板上引弧后再焊到焊缝区,中途接头则应在焊缝接头前方15~20mm处打火引弧,将焊件预热后再将焊条退回到焊缝起始处,把熔池填满到要求的厚度后,方可向前施焊。
3.2.1.6 焊接速度:要求等速焊接,保证焊缝厚度、宽度均匀一致,从面罩内看熔池中铁水与熔渣保持等距离(2~3mm)为宜。
3.2.1.7 焊接电弧长度:根据焊条型号不同而确定,一般要求电弧长度稳定不变,酸性焊条一般为3~4mm,碱性焊条一般为2~3mm为宜。
3.2.1.8 焊接角度:根据两焊件的厚度确定,焊接角度有两个万面,一是焊条与焊接前进方向的夹角为60~75°;二是焊条与焊接左右夹角有两种情况,当焊件厚度相等时,焊条与焊件夹角均为 45°;当焊件厚度不等时,焊条与较厚焊件一侧夹角应大于焊条与较薄焊件一侧夹角。
3.2.1.9 收弧:每条焊缝焊到末尾,应将弧坑填满后,往焊接方向相反的方向带弧,使弧坑甩在焊道里边,以防弧坑咬肉。焊接完毕,应采用气割切除弧板,并修磨平整,不许用锤击落。
3.2.1.10 清渣:整条焊缝焊完后清除熔渣,经焊工自检(包括外观及焊缝尺寸等)确无问题后,方可转移地点继续焊接。
3.2.2 立焊:基本操作工艺过程与平焊相同,但应注意下述问题:
3.2.2.1 在相同条件下,焊接电源比平焊电流小10%~15%。
3.2.2.2 采用短弧焊接,弧长一般为2~3mm。
3.2.2.3 焊条角度根据焊件厚度确定。两焊件厚度相等,焊条与焊条左右方向夹角均为45°;两焊件厚度不等时,焊条与较厚焊件一侧的夹角应大于较薄一侧的夹角。焊条应与垂直面形成60°~80°角,使电弧略向上,吹向熔池中心。
3.2.2.4 收弧:当焊到末尾,采用排弧法将弧坑填满,把电弧移至熔池中央停弧。严禁使弧坑甩在一边。为了防止咬肉,应压低电弧变换焊条角度,使焊条与焊件垂直或由弧稍向下吹。
3.2.3 横焊:基本与平焊相同,焊接电流比同条件平焊的电流小10%~15%,电弧长2~4mm。焊条的角度,横焊时焊条应向下倾斜,其角度为70°~80°,防止铁水下坠。根据两焊件的厚度不同,可适当调整焊条角度,焊条与焊接前进方向为70°~90°。
3.2.4 仰焊:基本与立焊、横焊相同,其焊条与焊件的夹角和焊件厚度有关,焊条与焊接方向成70°~80°角,宜用小电流、短弧焊接。
3.3 冬期低温焊接:
3.3.1 在环境温度低于0℃条件下进行电弧焊时,除遵守常温焊接的有关规定外,应调整焊接工艺参数,使焊缝和热影响区缓慢冷却。风力超过4级,应采取挡风措施;焊后未冷却的接头,应避免碰到冰雪。
3.3.2 钢结构为防止焊接裂纹,应预热、预热以控制层间温度。当工作地点温度在0℃以下时,应进行工艺试验,以确定适当的预热,后热温度。
4 质量标准
4.1 保证项目
4.1.1 焊接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的规定,应检查质量证明书及烘焙记录。
4.1.2 焊工必须经考试合格,检查焊工相应施焊条件的合格证及考核日期。
4.1.3 Ⅰ、Ⅱ级焊缝必须经探伤检验,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检查焊缝探伤报告。
4.1.4 焊缝表面Ⅰ、Ⅱ级焊缝不得有裂纹、焊瘤、烧穿、弧坑等缺陷。Ⅱ级焊缝不得有表面气孔、夹渣、弧坑、裂纹、电弧擦伤等缺陷,且Ⅰ级焊缝不得有咬边、未焊满等缺陷。
4.2 基本项目
4.2.1 焊缝外观:焊缝外形均匀,焊道与焊道、焊道与基本金属之间过渡平滑,焊渣和飞溅物清除干净。
4.2.2 表面气孔:Ⅰ、Ⅱ级焊缝不允许;Ⅲ级焊缝每50mm长度焊缝内允许直径≤0.4t;且≤3mm气孔2个;气孔间距≤6倍孔径。
4.2.3 咬边:Ⅰ级焊缝不允许。
Ⅱ级焊缝:咬边深度≤0.05t,且≤0.5mm,连续长度≤100mm,且两侧咬边总长≤10%焊缝长度。
Ⅲ级焊缝:咬边深度≤0.lt,且≤lmm。
注;t为连接处较薄的板厚。
4.3 允许偏差项目,见表5-1。
表5-1
注:b为焊缝宽度,t为连接处较薄的板厚,hf为焊角尺寸。

5 成品保护
5.1 焊后不准撞砸接头,不准往刚焊完的钢材上浇水。低温下应采取缓冷措施。
5.2 不准随意在焊缝外母材上引弧。
5.3 各种构件校正好之后方可施焊,并不得随意移动垫铁和卡具,以防造成构件尺寸偏差。隐蔽部位的焊缝必须办理完隐蔽验收手续后,方可进行下道隐蔽工序。
5.4 低温焊接不准立即清渣,应等焊缝降温后进行。
6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6.1 尺寸超出允许偏差:对焊缝长宽、宽度、厚度不足,中心线偏移,弯折等偏差,应严格控制焊接部位的相对位置尺寸,合格后方准焊接,焊接时精心操作。
6.2 焊缝裂纹:为防止裂纹产生,应选择适合的焊接工艺参数和施焊程序,避免用大电流,不要突然熄火,焊缝接头应搭10~15mm,焊接中木允许搬动、敲击焊件。
6.3 表面气孔:焊条按规定的温度和时间进行烘焙,焊接区域必须清理干净,焊接过程中选择适当的焊接电流,降低焊接速度,使熔池中的气体完全逸出。
6.4 焊缝夹渣:多层施焊应层层将焊渣清除干净,操作中应运条正确,弧长适当。注意熔渣的流动方向,采用碱性焊条时,上须使熔渣留在熔渣后面。
7 质量记录
本工艺标准应具备以下质量记录:
7.1 焊接材料质量证明书。
7.2 焊工合格证及编号。
7.3 焊接工艺试验报告。
7.4 焊接质量检验报告、探伤报告。
7.5 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7.6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7 其它技术文件。


扭剪型高强螺栓连接
1 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钢结构安装用扭剪型高强螺栓施工工艺。
2 施工准备
2.1 材料及主要机具:
2.1.1 螺栓、螺母、垫圈均应附有质量证明书,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的规定。
2.1.2 高强螺栓入库应按规格分类存放,并防雨、防潮。遇有螺栓、螺母不配套,螺纹损伤时,不得使用。螺栓、螺母、垫圈有锈蚀,应抽样检查紧固轴力,满足要求后方可使用。螺栓等不得被泥土、油污粘染,保持洁净、干燥状态。必须按批号,同批内配套使用,不得混放、混用。
2.1.3 主要机具:电动扭矩扳手及控制仪、手动扭矩扳手、手工扳手、钢丝刷、工具袋等。
2.2 作业条件:
2.2.1 摩擦面处理:摩擦面采用喷砂、砂轮打磨等方法进行处理,摩擦系数应符合设计要求(一般要求Q235钢为0.45以上,16锰钢为0.55以上)。摩擦面木允许有残留氧化铁皮,处理后的摩擦面可生成赤锈面后安装螺栓(一般露天存10d左右),用喷砂处理的摩擦面不必生锈即可安装螺栓。采用砂轮打磨时,打磨范围不小于螺栓直径的4倍,打磨方向与受力方向垂直,打磨后的摩擦面应无明显不平。摩擦面防止被油或油漆等污染,如污染应彻底清理干净。
2.2.2 检查螺栓孔的孔径尺寸,孔边有毛刺必须清除掉。
2.2.3 同一批号、规格的螺栓、螺母、垫圈,应配套装箱待用。
2.2.4 电动扳手及手动扳手应经过标定。
3 操作工艺
3.1 工艺流程:
作业准备 → 选择螺栓并配套 → 接头组装 → 安装临时螺栓 → 安装高强螺栓 →

高强螺栓紧固 → 检查验收

3.2 螺栓长度的选择:扭剪型高强螺栓的长度为螺栓头根部至螺栓梅花卡头切口处的长度。选用螺栓的长度应为紧固连接板厚度加上一个螺母和一个垫圈的厚度,并且紧固后要露出不少于两扣螺纹的余长,一般按连接板厚加表5-2中的增加长度,并取5mm的整倍数。
表5-2
螺栓公称直径 增加长度 (mm)
M16 25
M20 30
M22 35
M24 40

3.3 接头组装:
3.3.1 连接处的钢板或型钢应平整,板边、孔边无毛刺;接头处有翘曲、变形必须进行校正,并防止损伤摩擦面,保证摩擦面紧贴。
3.3.2 装配前检查摩擦面,试件的摩擦系数是否达到设计要求,浮锈用钢丝刷除掉,油污、油漆清除干净。
3.3.3 板叠接触面间应平整,当接触有间隙时,应按规定处理,见表5-3。
表5-3
间隙大小 处 理 方 法
1mm以下 不作处理
3mm以下 将高出的一侧磨成1∶10斜面打磨方面应与受力方面垂直
3mm以上 加垫板,垫板两面摩擦面处理方法与构件相同

3.4 安装临时螺栓:连接处采用临时螺栓固定,其螺栓个数为接头螺栓总数的1/3以上;并每个接头不少于两个,冲钉穿入数量不宜多于临时螺栓的30%。组装时先用冲钉对准孔位,在适当位置插入临时螺栓,用扳手拧紧。不准用高强螺栓兼作临时螺栓,以防螺纹损伤。
3.5 安装高强螺栓:
3.5.1 安装时高强螺栓应自由穿入孔内,不得强行敲打。扭剪型高强螺栓的垫圈安在螺母一侧,垫圈孔有倒角的一侧应和螺母接触,不得装反(大六角头、高强螺栓的垫圈应安装在螺栓头一侧和螺母一侧,垫圈孔有倒角一侧应和螺栓头接触,不得装反)。
3.5.2 螺栓不能自由穿入时,不得用气割扩孔,要用绞刀绞孔,修孔时需使板层紧贴,以防铁屑进入板缝,绞孔后要用砂轮机清除孔边毛刺,并清除铁屑。
3.5.3 螺栓穿入方向宜一致,穿入高强螺栓用扳手紧固后,再卸下临时螺栓,以高强螺栓替换。不得在雨天安装高强螺栓,且摩擦面应处于干燥状态。
3.6 高强螺栓的紧固:必须分两次进行,第一次为初拧。初拧紧固到螺栓标准轴力(即设计预拉力)的60%~80%,初拧的扭矩值不得小于终拧扭矩值的30%。第二次紧固为终拧,终拧时扭剪型高强螺栓应将梅花卡头拧掉。为使螺栓群中所有螺栓均匀受力,初拧、终拧都应按一定顺序进行。
3.6.1 一般接头:应从螺栓群中间顺序向外侧进行紧固。
3.6.2 从接头刚度大的地方向不受约束的自由端进行。
3.6.3 从螺栓群中心向四周扩散的方式进行。
初拧扳手应是可以控制扭矩的,初拧完毕的螺栓,应做好标记以供确认。为防止漏拧,当天安装的高强螺栓,当天应终拧完毕。
终拧应采用专用的电动扳手,如个别作业有困难的地方,也可以采用手动扭矩扳手进行,终拧扭矩须按设计要求进行。用电动扳手时,螺栓尾部卡头拧断后即表明终拧完毕,检查外露丝扣不得少于2扣,断下来的卡头应放入工具袋内收集在一起,防止从高空坠落造成安全事故。
3.7 检查验收:
3.7.1 扭剪型高强螺栓应全部拧掉尾部梅花卡头为终拧结束,不准遗漏。
3.7.2 个别不能用专用扳手操作时,扭剪型高强螺栓应按大六角头高强螺栓用扭矩法施工。终拧结束后,检查漏拧、欠拧宜用0.3~0.5kg重的小锤逐个敲检,如发现有欠拧、漏拧应补拧;超拧应更换。检查时应将螺母回退30°~50°,再拧至原位,测定终拧扭矩值,其偏差不得大于±10%,已终拧合格的做出标记。
3.7.3 做好高强螺栓检查记录,经整理后归入技术档案。
4 质量标准
4.1 保证项目:
4.1.1 高强螺栓的型式、规格和技术条件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及有关标准的规定,检查质量证明书及出厂检验报告。复验螺栓预拉力符合规定后方准使用。
4.1.2 连接面的摩擦系数(抗潜移系数)必须符合设计要求。表面严禁有氧化铁皮、毛刺、飞溅物、焊疤、涂料和污垢等,检查摩擦系数试件试验报告及现场试件复验报告。
4.1.3 初拧扭矩扳手应定期标定。高强螺栓初拧、终拧必须符合施工规范及设计要求,检查标定记录及施工记录。
4.2 基本项目:
4.2.1 外观检查:螺栓穿入方向应一致,丝扣外露长度不少于2扣。
4.2.2 扭剪型高强螺栓尾部卡头终拧后应全部拧掉。
4.2.3 摩擦面间隙符合施工规范的要求。
5 成品保护
5.1 结构防腐区段(如酸洗车间)应在连接板缝、螺头、螺母、垫圈周边涂抹防腐腻子(如过氯乙烯腻子)封闭,面层防腐处理与该区钢结构相同。
5.2 结构防锈区段,应在连接板缝、螺头、螺母、垫圈周边涂快干红丹漆封闭,面层防锈处理与该区钢结构相同。
6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6.1 装配面不符合要求:表面有浮锈、油污,螺栓孔有毛刺、焊瘤等,均应清理干净。
6.2 连接板拼装不严:连接板变形,间隙大,应校正处理后再使用。
6.3 螺栓丝扣损伤:螺栓应自由穿入螺孔,不准许强行打入。
6.4 扭矩不准:应定期标定扳手的扭矩值,其偏差不大于5%,严格按紧固顺序操作。
7 质量记录
本工艺标准应具备以下质量记录:
7.1 高强螺栓、螺母、垫圈组成的连续副的出厂质量证明、出厂一检验报告。
7.2 高强螺栓预拉力复验报告。
7.3 摩擦面抗滑移系数(摩擦系数)试验及复验报告。
7.4 扭矩扳手标定记录。
7.5 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7.5 施工检查记录。


钢结构防腐涂装
1 范围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建筑钢结构工程用的防腐蚀施工工艺。
2 施工准备
2.1 材料
2.1.1 建筑钢结构工程防腐材料的选用应符合设计要求。防腐蚀材料有底漆、面漆和稀料等。建筑钢结构工程防腐底漆有红丹油性防锈漆、钼铬红环氧酯防锈漆等;建筑钢结构防腐面漆有各色醇酸磁漆和各色醇酸调合漆等。各种防腐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指标的规定,还应有产品出厂合格证。
2.2 主要机具:
喷砂枪、气泵、回收装置、喷漆枪、喷漆气泵、胶管、铲刀、手砂轮、砂布、钢丝刷、棉丝、小压缩机、油漆小桶、刷子、酸洗槽和附件等。
2.3 作业条件:
2.3.1 油漆工施工作业应有特殊工种作业操作证。
2.3.2 防腐涂装工程前钢结构工程已检查验收,并符合设计要求。
2.3.3 防腐涂装作业场地应有安全防护措施,有防火和通风措施,防止发生火灾和人员中毒事故。
2.3.4 露天防腐施工作业应选择适当的天气,大风、遇雨、严寒等均不应作业。
3 操作工艺
3.1 工艺流程:
基面清理 → 底漆涂装 → 面漆涂装 → 检查验收

3.2 基面清理:
3.2.1 建筑钢结构工程的油漆涂装应在钢结构安装验收合格后进行。油漆涂刷前,应将需涂装部位的铁锈、焊缝药皮、焊接飞溅物、油污、尘土等杂物清理干净。
3.2.2 基面清理除锈质量的好坏,直接关系到涂层质量的好坏。因此涂装工艺的基面除锈质量分为一级和二级,见表5-25的规定。
钢结构除锈质量等级 表5-25
等级 质量标准 除锈方法
1 钢材表面露出金属色泽 喷砂、抛丸、酸洗
2 钢材表面允许存留干净的轧制表皮 一般工具 (钢丝刷、砂布) 清除

3.2.3 为了保证涂装质量,根据不同需要可以分别选用以下除锈工艺。
3.2.3.1 喷砂除锈,它是利用压缩空气的压力,连续不断地用石英砂或铁砂冲击钢构件的表面,把钢材表面的铁锈、油污等杂物清理干净,露出金属钢材本色的一种除锈方法。这种方法效率高,除锈彻底,是比较先进的除锈工艺。
3.2.3.2 酸洗除锈,它是把需涂装的钢构件浸放在酸池内,用酸除去构件表面的油污和铁锈。采用酸洗工艺效率也高,除锈比较彻底,但是酸洗以后必须用热水或清水冲洗构件,如果有残酸存在,构件的锈蚀会更加厉害。
3.2.3.3 人工除锈,是由人工用一些比较简单的工具,如刮刀、砂轮、砂布、钢丝刷等工具,清除钢构件上的铁锈。这种方法工作效率低,劳动条件差,除锈也不彻底。
3.3 底漆涂装:
3.3.1 调合红丹防锈漆,控制油漆的粘度、稠度、稀度,兑制时应充分的搅拌,使油漆色泽、粘度均匀一致。
3.3.2 刷第一层底漆时涂刷方向应该一致,接槎整齐。
3.3.3 刷漆时应采用勤沾、短刷的原则,防止刷子带漆太多而流坠。
3.3.4 待第一遍刷完后,应保持一定的时间间隙,防止第一遍未干就上第二遍,这样会使漆液流坠发皱,质量下降。
3.3.5 待第一遍干燥后,再刷第二遍,第二遍涂刷方向应与第一遍涂刷方向垂直,这样会使漆膜厚度均匀一致。
3.3.6 底漆涂装后起码需4~8h后才能达到表干、表干前不应涂装面漆。
3.4 面漆涂装:
3.4.1 建筑钢结构涂装底漆与面漆一般中间间隙时间较长。钢构件涂装防锈漆后送到工地去组装,组装结束后才统一涂装面漆。这样在涂装面漆前需对钢结构表面进行清理,清除安装焊缝焊药,对烧去或碰去漆的构件,还应事先补漆。
3.4.2 面漆的调制应选择颜色完全一致的面漆,兑制的稀料应合适,面漆使用前应充分搅拌,保持色泽均匀。其工作粘度、稠度应保证涂装时不流坠,不显刷纹。
3.4.3 面漆在使用过程中应不断搅和,涂刷的方法和方向与上述工艺相同。
3.4.4 涂装工艺采用喷涂施工时,应调整好喷嘴口径、喷涂压力,喷枪胶管能自由拉伸到作业区域,空气压缩机气压应在0.4~0.7N/mm2。
3.4.5 喷涂时应保持好喷嘴与涂层的距离,一般喷枪与作业面距离应在100mm左右,喷枪与钢结构基面角度应该保持垂直,或喷嘴略为上倾为宜。
3.4.6 喷涂时喷嘴应该平行移动,移动时应平稳,速度一致,保持涂层均匀。但是采用喷涂时,一般涂层厚度较薄,故应多喷几遍,每层喷涂时应待上层漆膜已经干燥时进行。
3.5 涂层检查与验收:
3.5.1 表面涂装施工时和施工后,应对涂装过的工件进行保护,防止飞扬尘土和其它杂物。
3.5.2 涂装后的处理检查,应该是涂层颜色一致,色泽鲜明光亮,不起皱皮,不起疙瘩。
3.5.3 涂装漆膜厚度的测定,用触点式漆膜测厚仪测定漆膜厚度,漆膜测厚仪一般测定3点厚度,取其平均值。
4 质量标准
4.1 保证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4.1.1 涂料、稀释剂和固化剂等品种、型号和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证明书或复验报告。
4.1.2 涂装前钢材表面除锈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经化学除锈的钢材表面应露出金属色泽。处理后的钢材表面应无焊渣、焊疤、灰尘、油污、水和毛刺等。
检验方法:用铲刀检查和用现行国家标准《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规定的图片对照观察检查。
4.1.3 不得误涂、漏涂,涂层应无脱皮和返锈。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2 基本项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4.2.1 涂装工程的外观质量:
合格:涂刷应均匀,无明显皱皮、气泡,附着良好。
优良:涂刷应均匀,色泽一致,无皱皮、流坠和气泡,附着良好,分色线清楚、整齐。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2.2 构件补刷漆的质量:
合格:补刷漆漆膜应完整。
优良:按涂装工艺分层补刷,漆膜完整,附着良好。
检查数量:按每类构件数抽查10%,但均不应少于3件。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4.3 涂装工程的干漆膜厚度的允许偏差项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5-26的规定。干漆膜要求厚度值和允许偏差值应符合《钢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检查数量:按同类构件数抽查10%,但均不应少于3件,每件测5处,每处的数值为3个相距约50mm的测点干漆膜厚度的平均值。
干涂膜厚度的允许偏差项目和检验方法 表5-26
顶 目 检验方法
构件制造的干漆膜厚度
干漆膜总厚度

5 成品保护
5.1 钢构件涂装后应加以临时围护隔离,防止踏踩,损伤涂层。
5.2 钢构件涂装后,在4h之内如遇有大风或下雨时,应加以覆盖,防止粘染尘土和水气、影响涂层的附着力。
5.3 涂装后的构件需要运输时,应注意防止磕碰,防止在地面拖拉,防止涂层损坏。
5.4 涂装后的钢构件勿接触酸类液体,防止咬伤涂层。
6 应注意的质量问题
6.1 涂层作业气温应在5~38℃之间为宜,当天气温度低于5℃时,应选用相应的低温涂层材料施涂。
6.2 当气温高于40℃时,应停止涂层作业。因构件温度超过40℃时,在钢材表面涂刷油漆会产生气泡,降低漆膜的附着力。
6.3 当空气湿度大于85%,或构件表面有结露时,不宜进行涂层作业。
6.4 钢构件制作前,应对构件隐蔽部位、结构夹层难以除锈的部位,提前除锈,提前涂刷。
7 质量记录
本工艺标准应具备以下的质量记录:
7.1 钢网架结构底漆涂层产品合格证。
7.2 钢网架结构面漆涂层产品合格证。
7.3 钢网架结构涂层的质量检查记录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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