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J50/T-406-2022 装配式建筑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应用技术标准(附条文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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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工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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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时间:2022-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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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16205-2022 DB
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
DBJ50/T-406-2022
装配式建筑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应用技术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 for application of integrated kitchen and integrated bathroom in assembled building
2022-01-05发布
2022-04-01实施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
前言
根据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下达2018年度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制订项目计划的通知》(渝建〔2018〕447号)文件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工程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家、行业标准,并在广泛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设计;5.施工安装;6.质量验收;7.使用维护。
本标准由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技术发展中心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本标准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注意收集资料,总结经验,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技术发展中心(重庆市渝北区余松西路155号两江春城写字楼4撞,邮编:401147,电话:02363877474;传真:023-63606316,网址:http://www.jsfzzx..com)。
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审查专家:
主编单位: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技术发展中心
重庆建工第八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参编单位:万科(重庆)企业有限公司
重庆建工渝远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中建四局第三建设有限公司
重庆科逸装配式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长云建设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谢 天 王永合 杨元华 代世清 郝 杰
王金伟 汤 怡 周夏橹 杨文杰 黄小玲
王仁华 陈相臣 贺 磊 张 意 袁晓峰
张艺伟 胡 晴 周 达刘 家瑞 杨 东
陈志刚 余 冬 张 俊 杨 陈 亢秀山
李高锋 陈忠义 董学伟
审查专家:王 院 王卫民 邓理军 陈 鹏 邹胜斌
(按姓氏笔画排序) 龚七一 黄显奎
内容摘抄:
1总则
1.0.1为规范装配式建筑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的应用,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按照适用、经济、绿色的要求,全面提升装配式建筑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的工程质量,保证使用安全,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重庆市装配式建筑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的设计、施工安装、质量验收及使用维护,其他的建筑类型可参考本标准进行使用。
1.0.3装配式建筑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应以提高工程品质和效率,减少人工和资源、能源消耗及建筑垃圾为基本原则,满足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信息化管理和智能化应用的要求。
1.0.4装配式建筑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的应用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及重庆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集成式厨房integrated kitchen
由工厂生产的楼地面、墙面、吊顶、橱柜和厨房设备及管线等集成并主要采用干式工法装配而成的厨房。
2.0.2集成式卫生间integrated bathroom
由工厂生产的楼地面、墙面、吊顶和洁具设备及管线等集成并主要采用干式工法装配而成的卫生间。
2.0.3管线分离pipe&.wire detached from structure system
将设备与管线设置在结构系统之外的方式。
2.0.4千式工法non-wet construction
现场采用干作业施工工艺的建造方式。
2.0.5部品part
由工厂生产,构成外围护系统、设备与管线系统、内装系统的建筑单一产品或复合产品组装而成的功能单元的统称。
2.0.6外围合结构enclosure structural
在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外围的墙体、楼板。
3基本定
3.1一般规定
3.1.1装配式建筑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的设计应与建筑设计同步协同进行,应与结构系统、外围护系统及设备管线系统进行一体化集成设计,并应符合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3.1.2装配式建筑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应进行技术策划,统筹项目需求、技术选型、建设条件与成本控制要求。
3.1.3装配式建筑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应遵循模数协调和以人为本的原则,内部设备布局应进行标准化设计和精细化设计,且宜满足适老化的需求。
3.1.4装配式建筑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应依托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实现全过程的信息化管理和专业协同,保证工程信息传递的准确性与质量可追溯性。
(略)
4设计
4.1一般规定
4.1.1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设计应遵循安全、卫生、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空间布局、功能尺寸应满足使用要求。
4.1.2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的部品设计应满足运输、安装、使用等方面的要求。
4.1.3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应采用模块化、一体化的设计方式。
4.1.4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内各种管线接口应按标准化、通用化的原则进行设计,并应准确定位。
(略)
内容索引:
目次
1总则1
2术语2
3基本规定3
3.1一般规定3
3.2技术性能4
4设计7
4.1一般规定7
4.2建筑设计7
4.3给水排水设计12
4.4供暖通风设计14
4.5电气设计15
5施工安装18
5.1一般规定18
5.2施工准备19
5.3装配安装19
6质量验收22
6.1一般规定22
6.2验收23
7使用维护26
附录A集成式厨房质量验收记录28
附录B集成式卫生间质量验收记录30
附录C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隐蔽工程质量验收检查记录32
附录D集成式厨房、集成式卫生间安装质量验收检查记录33
本标准用词说明35
引用标准名录36
条文说明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