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21/T 3409-2021 辽宁省竣工验收建筑信息模型交付数据标准(附条文说明).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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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分类:工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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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简介/截图:
ICS91.010.30
CCS P30
DB21
辽宁省地方标准
DB21/T3409-2021
备案号JXXX-XXXX
辽宁省竣工验收建筑信息模型
交付数据标准
Date delivery standard for construction acceptance of 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 in Liaoning province
2021-04-30发布
2021-05-30实施
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合发布
主编单位: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施行日期:2021年05月30日
根据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辽宁省首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城市更新)编制/修订计划>的通知》(辽住建科[2021]4号)的要求,由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编制完成本规范。
本规范编制过程中,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参考国内外先进工作经验及其他相关标准,在总结辽宁省BIM设计及具体工程实践经验,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建筑信息模型技术规定;5模型单元属性信息规定。
本规范由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
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至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沈阳市和平☒光荣街65号;邮编:110006;电子邮箱:bimyfzx(@126.com)。
本标准主编单位:
中国建筑东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
奥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辽宁省建设科学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建筑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中交第四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
沈阳市勘察测绘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
广东博智林机器人有限公司
沈阳中科万明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总则
1.0.1为构建辽宁省勘察设计行业的数字化交付体系,落实辽宁省数字化、信息化战略,推动数字化交付在勘察设计领域的进程,配合辽宁省城市信息模型(CI0基础平台建设,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辽宁省建筑工程的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竣工验收建筑信息模型数据的交付及相关活动。
1.0.3辽宁省工程竣工验收建筑信息模型交付数据,除应遵循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和辽宁省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建筑信息模型Building Information Model(BIM)
在建设工程及设施全生命期内,对其物理和功能特性进行数字化表达,并依此设计、施工、运营的过程和结果的总称。简称BIM模型。
2.0.2建筑信息模型软件BIM software
对建筑信息模型进行创建、使用、管理的软件。简称BIM软件。
2.0.3设计信息design information
建筑工程设计工作所形成的描述建筑(物理实体)本体特征的信息组合。
2.0.4设计阶段design phases
工程项目竣工交付之前,根据基本建设程序而划分的重要设计交付过程分划。
2.0.5工程对象engineering object
构成建筑工程的建筑物、系统、设施、设备、零件等物理实体的集合。
2.0.6模型单元mode1unit
建筑信息模型中承载建筑信息的实体及其相关属性的集合,是工程对象的数字化表达。
2.0.7模型架构model framework
组成建筑信息模型的各级模型单元之间组合和拆分等构成关系。
2.0.8模型精细度level of model definition
建筑信息模型中所容纳的模型单元丰富程度的衡量指标。
2.0.9几何表达精度level of geometric detail
模型单元在视觉呈现时,几何表达真实性和精确性的衡量指标。
2.0.10信息深度level of information detail
模型单元承载属性信息详细程度的衡量指标。
2.0.11定位基点positioning base point
模型单元的空间定位特征点。
3基本规定
3.0.1竣工BIM模型交付数据的基本内容应包括:竣工BIM模型其关联的模型数据、验收资料、设计变更文件、竣工图纸资料、BIM模型施工应用成果等。
3.0.2竣工验收模型宜基于施工过程模型形成,包含工程变更,并附加或关联相关验收资料及信息。
3.0.3竣工验收模型应与工程项目交付实体一致,支持竣工验收应用需求。
3.0.4隐蔽工程BIM模型验收应在施工过程中按照项目隐蔽工程验收进度同步验收,并应保留各阶段验收资料,在工程整体验收时汇总提交。
3.0.5竣工验收BIM模型的模型精细度应符合本标准第4章的规定。
3.0.6竣工验收BIM模型数据分类和编码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信息模型分类和编码标准》GB/T51269执行。
3.0.7模型单元应分级建立,可嵌套设置,分级应符合表3.0.7的规定。
表3.0.7模型单元的分级
(略)
4建筑信息模型技术规定
4.0.1竣工交付的BIM模型宜根据工程特点和实际需求按专业进行拆分提交。
4.0.2建筑专业与结构专业的功能级模型单元应以表达的工程对象的类型进行划分。
4.0.3机电专业与工艺专业的功能级模型单元应按照表达的工程对象所在的系统进行划分。
4.0.4BIM模型交付内容宜包含全部专业模型(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电气、智能化等)。各专业模型应进行系统划分。机电专业模型单元的系统分类应符合本标准附录A的规定。
4.0.5机电专业BIM模型宜与所属系统建立直接的从属关系。
4.0.6单项工程的定位基点应设置为横向与纵向起始轴网位于首层建筑标高处的交点。
4.0.7BIM模型应采用统一的地理空间参考系,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略)
内容索引:
1总则4
2术语5
3基本规定.7
4建筑信息模型技术规定…9
5模型单元属性信息规定…12
附录A系统分类表13
附录B竣工验收建筑信息模型单元分类表.17
附录C项目级模型单元属性信息表…31
附录D功能级模型单元属性信息表.34
附录E竣工验收构件级模型单元精细度45
附录F竣工验收构件级模型单元属性信息表…60
本规范用词说明61
引用标准名录62
条文说明…..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