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规〔2022007一住建局003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市建发〔2022169号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西安市保障性租赁住房 资格审核及分配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住建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 业单位,各相关单位、企业: 为规范保障性租赁住房资格审核和分配流程,优化办事程 序,方便群众办理,结合本市实际,市住建局制定了《西安市 保障性租赁住房资格审核及分配暂行规定》,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住房和城乡 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9日 (联系人:翟晓佳 电话:87613264) 西安市保障性租赁住房资格审核及分配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保障性租赁住房资格审核,优化办事程序, 方便群众办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 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 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21〕40号) 等规定,按照公平、公正、公开、高效的原则,结合本市实际, 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保障性租赁住房的 资格审核、房屋分配及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指由政府给予土地、 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主要面 向本市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供应,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 米小户型为主,租金接受政府指导的租赁住房。 第四条市住房建设主管部门负责保障性租赁住房资格审 核的统筹和监督管理,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保 障中心”)负责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发布等工作。 区县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区级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