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郑州市教育局 文件 郑文广旅〔2022]106号 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郑州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郑州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 监督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开发区、区县(市)文化广电和旅游、教育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双减”工作部署,进一步加 强全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保障“双减”工作顺 利推进,根据《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河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指南(试行)>的通 知》(豫文旅科教(2022)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文化广 电和旅游局、市教育局制定了《郑州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 监督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文化厂电和 市教育 郑州希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郑州市教育局 01055742 2022年9月23日 郑州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 监督管理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 厅印发的通知》(郑办〔2021〕30号)、《郑州市人民 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 行动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21〕57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全 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根据《河南省文化和旅游 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豫文旅科教(2022)5号)精神, 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 的教育方针,通过落实对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责 任,引导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坚持“以美育人”为目标,规 范办学行为,完善教学体系,提高教学质量,不断提升学生文化 内涵、艺术素养,彰显文化自信,为助力美好教育贡献力量。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多方联动。坚持市级统筹、属地负责、 上下联动,落实部门职责、加强部门协作,理清工作机制、明确 责任主体,完善配套措施、健全保障政策。 (二)坚持规范治理、稳步实施。突出工作重点,实施分类 ...
2022版《郑州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督管理实施方案(试行)》.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