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郑州市教育局 文件 郑文广旅〔2022]106号 郑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郑州市教育局 关于印发《郑州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 监督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开发区、区县(市)文化广电和旅游、教育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双减”工作部署,进一步加 强全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保障“双减”工作顺 利推进,根据《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河南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和管理指南(试行)>的通 知》(豫文旅科教(2022)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市文化广 电和旅游局、市教育局制定了《郑州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 监督管理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文化厂电和 市教育 郑州希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郑州市教育局 01055742 2022年9月23日 郑州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 监督管理实施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 厅印发的通知》(郑办〔2021〕30号)、《郑州市人民 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 行动方案的通知》(郑政办〔2021〕57号)等文件精神,加强全 市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根据《河南省文化和旅游 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的通知》(豫文旅科教(2022)5号)精神, 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 的教育方针,通过落实对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责 任,引导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坚持“以美育人”为目标,规 范办学行为,完善教学体系,提高教学质量,不断提升学生文化 内涵、艺术素养,彰显文化自信,为助力美好教育贡献力量。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政府主导、多方联动。坚持市级统筹、属地负责、 上下联动,落实部门职责、加强部门协作,理清工作机制、明确 责任主体,完善配套措施、健全保障政策。 (二)坚持规范治理、稳步实施。突出工作重点,实施分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