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03.080 A.90 DJG330483 桐乡市地方技术性规范 dJg330483/T0912021 "三治融合"示范村(社区)建设及评价规范 2021-10-29发布 2021-10-30实施 桐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 g330483/t0912021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共桐乡市委政法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共桐乡市委政法委员会、嘉兴标点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徐晓叶、周欢、章兵、李剑杰。 本标准由DB330483/T0912021“三治融合”示范村(社区)建设及评价规范》编号变更转换而 来。 Dg330483/t0912021 三治融合示范村(社区)建设及评价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三治融合”示范村(社区)的建设及评价的要求,包括总体要求、基本原则、组织 建设、阵地建设、“三治”实践、“三治”场景运用和示范评定等部分。 本文件适用于县域“三治融合”示范村(社区)建设工作。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 本文件。 DB3304/T031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建设规范 D330483/T074城乡社区议事协商规范 D330483/T078桐乡市“三治融合”积分管理实施规范 3术语和定义 D3304/T031、DB330483/T074、DB330483/T078规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三治融合 在党委、政府主导下,基层以法治、德治为手段,提升自治水平。以自治推进法治、践行德治,以 法治规范自治、保障德治,以德治引领自治、促进法治,实现民意、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形成政府治 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的基层社会治理模式。 [来源:DB3304/T0312018,2.4] 3.2 网格化管理 在行政村、城市社区以下划分的基层社会治理基本工作单元,在村(社区)党组织领导下开展工作 ,是现有管理格局的延伸。按照“属地性、整体性、适度性”的原则,行政村一般以自然村落等为划分 单元,城市社区一般以路段、居民小区等为划分单元建立网格相对独立的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科 技园区、文创园区、商务楼宇,以及流动人口集中居住地、具有行业特点的规模集聚区等特定区域,可 单独设置特殊网格。 3.3 微网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