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3.020.10 CCS Z04 团体标准 t/cses51—2022 控制单元非点源污染负荷核定技术导则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Pollutant Loading Quantification of Non-Point Source Pollution from Water Environmental Control Unit 2022-07-29发布 2022-08-01实施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发布 目次 前 引 1适用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总则 5控制单元和非点源污染类别划分 6种植业非点源污染负荷核定方法 7城市区域降雨径流污染核定方法 8农村生活污染负荷核定方法, 9农村畜禽养殖污染负荷核定方法 0水产养殖污染负荷核定方法 11田间尺度到区域尺度的拓展方法 18 12非点源污染负荷核定技术方法适应性评价 附录A(资料性)种植业通用核算方法 附录B(资料性)种植业山区丘陵地区核算方法 附录C(资料性)种植业平原河网地区核算方法 附录D(资料性)种植业平原圩区核算方法 附录E(资料性)城市降雨径流城市区域核算方法 附录F(资料性)农村生活污染负荷核算方法 附录G(资料性农村畜禽养殖污染负荷核算方法 附录H(资料性)水产养殖污染负荷核算方法 附录(资料性)部分重要参数来源和使用方法 .64 附录J(资料性)非点源污染负荷核定方法分类表 .73 参考文献 tcses512022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 则》的规定起草 请注意本标准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标准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苏保林、徐云强、雷坤、赵健、李丽芬、黄宁波、罗运强、张倩、 申萌萌、李卉、袁军营、杨武志、管毓堂、何璟嫕、廖雅、刘海霞 本标准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和起草单位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