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 重庆市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 技术规定(2022年版) 市政工程信息模型专篇 8市政工程信息模型 8.1一般规定 8.1.1市政工程信息模型施工图设计阶段的信息模型应包括该项目设计的各个专业模型。 8.1.2市政工程信息模型在交付前,进行正确性、协调性检查,提交的成果模型与设计图 纸保持一致 8.1.3市政工程信息模型应与各专业设计工作同步进行,使项目在各专业协同工作中的沟 通、讨论、决策在三维模型的状态下进行,对项目进行合理优化。同时汇集各专业设计数据, 以满足施工图设计阶段模型深度要求。在此基础上进行地形分析、视距分析、碰撞检查等基 本应用,完成对施工图设计的最终优化。 8.1.4宜提交满足项目实际需求,并源于模型数据提取的分类工程量清单或其他必要的统计 表,以作为设计文件的有效补充。 8.1.5市政工程信息模型设计对施工图的优化应直接反映到各专业的设计图纸及说明中。各 专业应从模型中生成二维图纸。在设计图纸成果中提交符合项目实际难点需求、并源于模型 生成的三维设计详图,以作为各专业设计图纸的有效补充。 8.1.6市政工程信息模型能够在施工阶段、运维阶段持续更新,实现数据管理,在建设项目 的全生命周期发挥作用 8.1.7各专业及整体工程信息模型中应在红线范围内标记出建模基点,同一项目建模基点保 持一致。建模基点应标注坐标与高程,当建模基点的坐标为重庆独立坐标系时,宜增加提供 建模基点的CGCS2000坐标系经纬度。(在附表2中“模型定位基点”内填写) 8.1.8同一项目中的同专业应使用统一的软件和版本,软件版本不宜过低。 8.1.9市政工程信息模型电子文件与模型设计说明书(见附录,以表格形式填写提交)扫描 件一并通过U盘或光盘交付。 8.2市政工程信息模型交付要求 8.2.1市政工程信息模型设计说明书(见附录) 1市政工程信息模型设计总则 1)项目基本情况,包含项目阶段、工程性质、工程规模、项目人员等; 2)项目模型所包含的专业 3)项目模型的建模说明。 (1)模型坐标体系、高程体系(或定位基点)设置; (2)文件的基本命名规则 (3)模型的拆分情况说明。 2市政工程信息模型软件平台 1)各专业模型创建所采用的软件平台及版本; 2)各专业模型的数据格式与兼容性说明。 3市政工程信息模型应用报告 8.2.2市政工程信息模型设计模型 1基本要求 1)设计模型应表现模型实体的几何特征及关键尺寸;构件所含信息包含构件的主要尺 寸、安装定位、类型、规格及其它必要的参数或属性,具体要求见模型要求表: 2)设计模型应提交原始文件,且该文件格式能在必要时转换成至少一种通用文件格式 (如IFC格式); 3)设计模型应为各专业模型和合并模型。对于模型拆分情况,还宜提交拆分模型及其 定位参照;模型拆分文件的命名应与8.2.1市政工程信息模型设计说明书一致; 4)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