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3 重庆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 技术规定(2022年版) 建筑信息模型专篇 7建筑信息模型 7.1般规定 7.1.1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建筑信息模型应包括该项目设计的总平面、建筑、结构、电气、给 水排水、暖通等专业模型。 7.1.2模型在交付前,应进行准确性、协调性检查,提交的成果模型应与设计图纸保持一致。 7.1.3建筑信息模型的建立应与各专业设计同步开展,各专业协同工作中的沟通、讨论、决 策应围绕建筑信息模型开展。根据各专业设计的知识框架体系,进行冲突检测、空间优化、 土石方计算等应用,主要公用管线应进行管综协调。建筑、公用专业可从模型中生成二维图 纸。各专业明细表统计工程量可作为相关业务参考数据。 7.1.4建筑信息模型应具有可扩展性,能满足工程项目其它阶段对模型的基本需要,包括信 息的获取、更新和管理;建筑信息模型数据的交付和存储宜采用通用格式,具有兼容性,以 满足信息数据互通互用的要求。 7.1.5建筑信息模型软件版本宜采用最近4年正式发布的版本。 7.1.6项目中的同专业或相同的结构形式应使用统一的软件和版本,项目中的不同子模型应 保持统一的建模及视图标准。 7.1.7各专业及整体工程信息模型中应在红线范围内标记出建模基点,同一项目建模基点保 持一致。建模基点应标注坐标与高程,当建模基点的坐标为重庆独立坐标系时,宜增加提供 建模基点的CGCS200坐标系经纬度。(在附表2中“模型定位基点”内填写) 7.1.8绿色建筑及绿色生态住宅小区评价、装配式建筑装配率计算等所需数据宜从建筑信息 模型中提取,并应满足其评价标准相关规定。 7.1.9建筑信息模型电子文件与模型设计说明书(见附录,以表格形式填写提交)盖章后扫 描件一起通过U盘或光盘交付。 7.2建筑信息模型交付要求 7.2.1建筑信息模型设计说明书(详见附录A) 1建筑信息模型设计总则 1)建筑信息模型所包含的各专业组成。 2)建筑信息模型的建模说明: (1)模型定位基点设置; (2)文件的基本命名规则 (3)模型的拆分设置说明。 2建筑信息模型软件平台 1)各专业模型采用的软件平台及版本; 2)各专业模型的数据格式与兼容性说明。 3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报告 1)主要应用点介绍: (1)可视化应用 (2)各专业碰撞检测; (3)工程量统计; (4)建筑信息模型出二维图情况。 2)其他参与方使用建筑信息模型情况。 7.2.2建筑信息模型设计模型 1基本要求 1)设计模型应表现模型实体的几何特征及关键尺寸;构件所含信息包含构件的主要尺 寸、安装定位、类型、规格及其它必要的参数或属性 2)设计模型应提交原始文件,且该文件格式能在必要时转换成至少一种通用文件格式 (如IFC格式); 3)设计模型应为多专业合并模型。对于涉及大项目模型拆分情况,还宜提交拆分模型 及其定位参照与分专业模型;模型拆分文件的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