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标准 en10088-1:2005 ICS77.140.22 代替EN10088-1:1995 英文版 不锈钢 第一部分:不锈钢系列 此欧洲标准由CEN于2005年4月14日批准。 CEN成员应遵守CEN/CENELEC 内部规章,该内部规章规定, 此欧洲标准应视同各成员国的、不可随意更改的国家级标准。 中心秘书处或CEN成员国均有这些国家级标准的最新明细表和 参考标准。 此欧洲标准有三种正式版本(英文、法文、德文),CEN成员可 以将它的任何一种语言版本翻译成自己的语言,并通知中心秘书处视 同正式的版本。 CEN成员由各国的国家标准机构组成,包括奥地利、比利时、 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 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和英国。 en10088-1:2005(e) 目录 前言 1范围 2引用标准 3术语和定义 4化学成分 附录A(资料性附录)一些物理性能的参考数据 附录B(资料性附录)不锈钢钢号分类 附录C(资料性附录)通过微观组织进行钢号分类的经验公式 附录D(资料性附录)其它标准引用本标准的钢号情况 附录E(资料性附录)EN10095,EN10269,EN10302中镍和钴合金的化 学成分 参考目录 en10088-1:2005(e) 前言 此欧洲标准(EN10088-1:2005)由技术委员会ECISSA /TC23起草 准备,内容涉及钢的热处理、合金钢和易切钢—质量和外形,该技 术委员会秘书处由DIN主持。 此标准应视同国家级标准,或者发行同样内容的出版物,或者在 2005年11月以前签注,如果有与国家标准矛盾的内容,最晚应在2005 年11月前取消。 此欧洲标准代替:e10088-1:1995 EN10088在主标题“不锈钢”之下,包括以下部分: --第一部分:不锈钢系列(包括欧洲标准中进一步明确的不锈钢 牌号,见附录D) --第部分:一般用途不锈钢薄板/中板和钢带交货技术条件 --第三部分:一般用途不锈钢半成品产品、棒材、线材、型材和 光亮产品交货技术条件 欧洲标准组织(CEN)提醒:本标准可能涉及到这五个钢号的专 利。 CEN没有获得这些专利权的证据、合法性和范围的地位。 专利权的拥有者已确保CEN在合理的和无差别条款和条件下乐 意同世界各国的申请者谈判许可事宜。 材料号1.4362,1.4410和1.4477 桑德维克AB SE-81181桑德维克 瑞典 材料号1.4652,1.4854 奥托昆普不锈AB SE-77480阿维斯塔 瑞典 CEN提醒:某些在本标准内的元素可能不同于上述所指那些有 专利权的钢号。CEN不承担识别任何或所有此类专利权的责任。 按照CEN/CENELEC 内部规章,下列国家应遵守此欧洲标准: 奥地利、比利时、塞浦路斯、捷克共和国、丹麦、爱莎尼亚、芬兰、 法国、德国、希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