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F-2022-XXX 合同编号: 商品房买卖合同 范本 (现售) 出卖人: 买受人: 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制定 哈尔滨市市场和监督管理局 二二二年月 目 录 特别提醒 一章合同当事人 二章商品房基本状况 第三章商品房价款 章商品房交付条件与交付手续 章商品房质量及保修责 第六章 不动产登记 第七章物 物业管理 第八章 其他事项 特别提醒 1.本合同文本是根据住建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印发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 本结合我市房地产销售领域实际情况制定的。合同条款为提示性条款,供买卖双方当事人约 定时采用 2.在签订本合同前,出卖人应向买受人出示《哈尔滨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或《哈尔滨 市商品房现售备案证》。真实性、合法性买受人可以在政府网站进行查阅(.harb in.gov.cn/col/co29939/index .html).涉及该商品房屋是否存在重复销售、被司法机关查 封、抵押等权利转移受限制的情况,购房人可到市不动产登记机构查阅。 3.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办理登记时,实行实名登记制。因此,购房人在签订本合同时,应 当填写真实姓名或名称;购房人为两个以上的,应当全部填写。 4.出卖人应当就合同重大事项对买受人尽到提示义务。买受人应当审慎签订合同,在签 订本合同前,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特别是审阅其中具有选择性、补充性、修改性的内容 注意防范潜在的市场风险和交易风险。 5.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内容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 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 方当事人不作约定时,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 6.出卖人与买受人可以针对本合同文本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内容,根据所售 项目的具体情况在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中进行补充约定,也可以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7.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本合同原件的份数,并在签订合同时认真核对, 以确保各份合同内容一致;在任何情况下,出卖人和买受人都应当至少持有一份合同原件。 专业术语解释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