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防城港市国土空间 总体规划(2020-2035年)》中期成果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以及自然资源部2020年8月印 发的《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试行)有关规定,现将《防 城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一203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中期成果主要内容予以公示如下: 一、规划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 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广西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 监督实施的实施方案》(桂发〔2019]23号)文件精神,推进国土空 间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合理保护与利用防城港市国土空 间资源,指引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有序开展,实现城市高质量可持 续发展,结合防城港实际情况,编制本规划。 二、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包括防城港市行政辖区内全部陆域和管辖海域国土空间,总 面积7905.63平方公里。根据现阶段海岸线修测成果确定的海陆边界, 陆域面积5955.68平方公里(原陆域部分面积被纳入海域统计),海 域面积1949.95平方公里。 三、发展定位 根据防城港市在国家和区域的战略地位,结合防城港市发展条件,确 定城市发展定位为:我国西南边境陆海开放门户、广西向海经济重要 战略支点、国际医学创新康养旅游胜地、国际医学开放试验先行区、 国家边境旅游创新示范区。 四、市域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双评价,突出山、海、 林、田、城、水的空间特征,优先保障生态、农业、安全防灾等保护 性空间格局,统筹城乡发展空间格局,引导要素向重要功能轴带集中 布局,形成“一带一屏双网、一轴双心多节点”大生态、组团式的全域 国土空间总体格局。 五、三线划定情况 现阶段划定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722.75平方公里,划定海域生态 保护红线面积295.90平方公里,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以国家最终审核 通过的为准。 上级下达我市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面积72600公顷。 初步划定城镇开发边界537.63平方公里,其中,城镇集中建设区 400.38平方公里,弹性发展区60.72平方公里,特别用途区103.53平 方公里。 六、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 至规划期末,全市用水总量控制在10.1亿立方米以内,河湖水面率 维持在2.85%;湿地保护面积不低于79698.91平方千米;林地保有量 不低于2317.45平方千米,森林覆盖率不低于60.87%;全市采矿权总 数控制110个以内;大陆海岸线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5%。 七、中心城区空间结构与布局 以生态绿色、集约高效为规划原则,在国土空间总体格局的基础上, 优化中心城区城市空间结构,沿江拥湾,东部提升,南北优化,西部 疏朗,以防城江为发展脉络,以生态廊道相隔离,以快速路及干线主 干道为骨架,形成“一核一带、三廊三区、拥湾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