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3.220.20 CCS C 82 0B12 天 津 市 地方标准 DB12/T1173—2022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Fire safety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electric vehicle charging infrastructure 2022-11-22发布 2023-01-01实施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 DB12/T1173—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特来电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特来电(天津)新能源科技 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庆功、苏琳、许晨、李泽、靳顺顺、李嘉欣、薛文、刘君虎、尹玉鹏、朱金 星、田行恺。 I DB12/T1173—2022 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及应急处置相关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天津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以下简称“充电设施”)的消防安全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T18487.1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系统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20234.1电动汽车传导充电用连接装置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57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67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140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 GB5017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1309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技术标准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充电设施运营单位charging infrastructure operator 满足一定条件、具备履行经营责任能力,利用自有充电设施或接受他人委托,从事充电设施经营服 务的法人企业。 3.2 充电设施平台运营单位charging infrastructure platform operator 满足一定条件、具备履行经营责任能力,利用自有充电运营管理平台或接受他人委托,从事充电设 施经营服务的法人企业。 3.3 充电设施消防管理人charging infrastructure maintainer 受充电设施运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落实充电站或管辖区域内分散充电设施消防安全管理的 人员。 4一般规定 4.1消防安全职责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