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邮电建筑防火设计标准 Design Standard for Fire Protection of Posts &Communications Building YD5002-94 主编单位:邮电部计划建设司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施行日期:1996年2月1日 人民邮电出版社 1996年北京 关于发布《邮电建筑防火 设计标准》的通知 邮部联〔1995088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厅)、公安厅(局)、规划局,计划单列市建 委、规划局、公安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电管理局,国务院有关 部、委建设、计划司(局): 为适应通信建设的需要,搞好工程建设中的消防设施,贯彻“预 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现将《邮电建筑防火设计标准(YD5002-一 94)发布,自1996年2月1日起施行。 本标准的管理工作,由邮电部计划建设司负责。人民邮电出版社 负责组织出版发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电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一九九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目 次 1总则 1 2电信综合局、长途电话局、电报局、市内电话局…………2 2.1耐火等级、防火分区 2 2.2建筑构造及平面布置………………………………2 2.3消防给水和灭火设备………… ……3 2.4通风与空气调节………………… 2.5电气……… 4 3微波站、卫星地球站…… 6 4邮件处理中心 … 甲甲中中中 7 4.1耐火等级、防火分区 4.2建筑构造……………… …8 4,3消防给水和灭火设备……………………………………8 4.4电气…………… ……8 附加说明……………… …10 条文说明………………………… 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