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65.020.99 CCS B11 0B12 天 津 市 地 方标准 DB12/T1161—2022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safe utilization of contaminated cultivated land 2022-10-18发布 2022-11-15实施 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 DB12/T1161-2022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1.1一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由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天津市农业生态环境监测与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二虎、韩建华、李泊岩、刘学慧、顾欣燕、张武、李春青、苏立莹、李立斌、 高丽娜. I DB12/T1161-2022 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的安全利用技术流程、总体技术性要求等. 本文件适用于轻中度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 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276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 GB508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15618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 GB/T18877有机无机复混肥料 NY/T395农田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技术规范 NY/T398农、畜、水产品污染监测技术规范 NY/T496肥料合理使用准则通则 NY/T3176稻米锅控制田间生产技术规范 NY/T3343耕地污染治理效果评价准则 NY/T3443石灰质改良酸化土壤技术规范 NY/T3499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导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受污染耕地contaminated cultivated land 污染物积累到一定程度,对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存在危害食用类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风险的耕地.本 标准规定的受污染耕地是指土壤中污染物超过GB15618规定的风险筛选值、等于或低于风险管控值的 耕地. 3.2 安全利用safe utilization 通过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阻断或减少土壤中污染物进入农作物食用部分,实现农产品质量 达标生产. 3.3 农艺调控agronomic regulation 利用石灰调节、深翻耕、水分调控、优化施肥、叶面调控等农艺措施对耕地土壤中污染物的生物有 效性进行调控,减少污染物从土壤向作物特别是可食用部分的转移,实现农产品质量达标生产. 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