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45.020 Q/CR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CR442-2020 代替Q/CR442—2017 铁路信号集中监测系统技术条件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of railway centralized signaling monitoring system 2020-09-18发布 2020-12-31实施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发布 Q/CR442-2020 目次 前言………… Ⅲ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定义及缩略语 …*1 4总则…… …………2 5系统结构及通信网络 ………5 6系统采集与接口…… …………8 7系统功能 ………… …………17 8网络与信息安全要求 ………25 9设备配置要求 26 10电磁兼容及防雷 …………27 11环境要求 ………27 附录A(规范性附录)采集安全性条件 28 Q/CR442-2020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Q/CR442一2017《铁路信号集中监测系统技术条件》.与Q/CR442一2017相比,除编 辑性修改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铁路信号集中监测系统技术条件总体技术要求(见4.1 2017年版的第4章); 一修改了安全性技术要求(见4.2 2017年版的5.4.1); —修改了数据采集要求(见4.3 2017年版的5.4.2); —修改了其他技术要求(见4.5 2017年版的5.4.4); 修改了系统体系结构(见5.1 2017年版的5.1); ——修改了系统的网络结构和技术要求(见5.2 2017年版的5.2); —修改了铁路信号集中监测系统的采集内容及技术要求(见6.1 2017年版的5.3.1、5.3.2); 一增加了局集团公司/电务段层监测子系统接口要求(见6.2); —修改了车站层监测子系统接口要求(见6.3 2017年版的5.3.3); —修改了车站层系统功能,中心层系统功能(见7.1 7.2.1 7.2.2 2017年版的5.3.5~5.3.17); 一增加了信号子系统安全监督功能(见7.2.3.1); ——增加了信号设备智能诊断功能(见7.2.3.2); ——增加了综合统计及预测分析功能(见7.2.3.3); —修改了预报警管理功能(见7.2.3.4 2017年版的5.3.4); —修改了网络与信息安全要求(见8 2017年版的5.4.1.2); —修改了国铁集团监测中心、局集团公司监测中心、监测站机、监测终端设备配置要求(见9, 2017年版的5.4.3); —删除了铁路信号集中监测系统站场显示规范(2017年版的附录A); —删除了信号集中监测数据通信规程(2017年版的附录B); 一修改了采集安全性条件(见附录A 2017年版的附录C). 本标准由中国铁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