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L/T802.2-2007 前言 《电力电缆用导管技术条件》是根据《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下达2004年行业标准项目计划的通知》 (发改办工业[2004]872号文)的安排制(修)订的. DL/T802一2007《电力电缆用导管技术条件》分为六个部分: 第1部分:总则. 第2部分: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电缆导管. 第3部分:氯化聚氯乙烯及硬聚氯乙烯塑料电缆导管. ——第4部分:氯化聚氯乙烯及硬聚氯乙烯塑料双壁波纹电缆导管. —第5部分:纤维水泥电缆导管. 第6部分:承插式混凝土预制电缆导管. 本部分为DL/T802一2007的第2部分. 本部分对DL/T802一2002《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电缆导管》进行了修订,与DL/T802一2002相比, 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1)增加了采用机械缠绕工艺生产的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电缆导管的相关内容: (2)明确了原材料的要求,增强材料宜使用无碱成份的玻璃纤维无捻粗纱或无捻粗纱布,严禁使用 陶土坩埚生产的高碱玻璃纤维无捻粗纱或无捻粗纱布,并对碱金属氧化物含量进行了控制: (3)为提高产品的质量及使用寿命,对导管的技术指标予以提高; (4)增加了导管接头密封性能要求: (5)增加了机械缠绕管部分的试验方法,改变了落锤冲击试验方法; (6)取消了热阻系数、滑动摩擦系数等指标: (7)将管刚度改为环刚度; (8)调整了尺寸偏差. 本部分实施后代替DLT802一2002《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电缆导管》 本部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部分的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提出. 本部分由电力行业电力电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部分由电力工业电力设备及线路器材质量检验测试中心负责解释.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电力工业电力设备及线路器材质量检验测试中心.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国网武汉高压研究院、杭州新世纪电力器材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李先进、张鸿、阎孟昆、宋存妹、周国寅、高旭东. 本部分首次发布时间:2002年4月27日.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的意见或建议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标准化中心(北京市白广路二条一 号,100761). 19 DL/T802.2-2007 电力电缆用导管技术条件 第2部分: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电缆导管 1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电缆导管的产品分类、型号规格和标记、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 验规则、判定规则、标志、包装、堆放和出厂合格证. 本部分适用于以玻璃纤维无抢粗纱及其制品为增强材料、热固性树脂为基体,采用手工缠绕和机械 缠绕等工艺制成的玻璃纤维增强塑料电缆导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