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质87号文 住建部令第37号 变化分析 建质[2009]87号 住建部令第37号 过去是住建部部门文号,现 在是住建部令的形式 第一条为加强对危险性较 第一条为加强对房屋建筑 过去有明显“规范专家论证 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危险 程序”和“明确安全专项施 明确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 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 工方案编制内容”,现在淡 制内容,规范专家论证程序 管理,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 化了这一管理要求. 确保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 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施,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 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 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 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 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 条例》及相关安全生产法律 规,制定本规定. 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危险性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危险性 过去明文规定了危大工程及 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 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范 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 简称“危大工程”),是指 围,现在另行规定,没做明 、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 确规定. 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 程在施工过程中,容易导致 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性较 人员群死群伤或者造成重大 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见附 经济损失的分部分项工程. 件一. 危大工程及超过一定规模的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在 危大工程范围由国务院住房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 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 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 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 补充本地区危大工程范围. 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 行论证.超过一定规模的危 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 围见附件二. 第六条勘察单位应当根据 过去没有涉及勘察单位和设 工程实际及工程周边环境资 计单位,现在提及勘察单位 料,在勘察文件中说明地质 和设计单位. 条件可能造成的工程风险. 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 注明涉及危大工程的重点部 位和环节,提出保障工程周 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 的意见,必要时进行专项设 计. 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组织 勘察、设计等单位在施工招 标文件中列出危大工程清单 要求施工单位在投标时补 充完善危大工程清单并明确 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九条超过一定规模的危 第十二条对于超过一定规 过去没强调“专家论证前专 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 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 项施工方案应当通过施工单 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组织 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 位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 召开专家论证会.实行施工 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实行 ” 现在明确规定专家论证 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 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 前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通过施 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 包单位...
住建部87号文与37号令的区别.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