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部文件 建质[2009]254号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 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的通知 1 建质[2009]254号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 监督管理导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 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 理的建筑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 全的监督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建筑生产安全事故,我们组织 制定了《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二00九年十月二十六日 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 2 1总则 1.1 为预防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以下简称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坍塌 事故,保证施工安全,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相关安全 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定本导则. 1.2 本导则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施 工安全监督管理. 1.3 本导则所称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是指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混凝土构件模板支 撑高度超过8m 或搭设跨度超过18m 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5kN/m㎡, 或集中线荷载大于20kN/m的模板支撑系统. 1.4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应严格遵循安全技术规范和专项方案规定,严密 组织,责任落实,确保施工过程的安全. 2方案管理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