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技术标准(T/CECSG:C31-2020) 9弃土场水土保持措施. 29 9.1一般规定 29 9.2弃土场的选址要求.. 29 9.3弃土堆置.. 30 9.4弃土场稳定性计算 32 9.5弃土场的防护措施 33 10其他临时工程水土保持措施 35 10.1一般规定 35 10.2施工场地及施工驻地 35 10.3施工便道 36 11水土保持管理及专项验收 37 11.1一般规定 37 11.2施工管理 37 11.3验收要求 37 附录A水土保持树种一览表 39 附录B抗滑稳定性计算 43 附录C弃土场安全稳定性评价报告编制内容和要求 47 本标准用词用语说明 49
总 则 1总则 1.0.1为预防和治理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产生的水土流失,规范公路工程水土保持工 作,保护路域生态环境,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改扩建高速公路工程水土保持设计、施工,其他等级的公路 可参照执行。
1.0.3公路工程水土保持设计、施工过程中应遵循落实责任、因地制宜、预防为主、保 护优先、综合治理的防治原则。
1.0.4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措施应包括在公路建设项目过程中为减少因公路建设而新 增的水土流失所采取的防护、排水、恢复等措施。
1.0.5公路工程水土保持应与主体工程阶段深度一致,与主体工程规划、设计、施工、 验收等内容衔接。
1.0.6公路工程水土保持设计、施工除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 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技术标准(T/CECSG:C31-2020) 2术语 2.0.1公路工程水土保持soil and water conservation for highway projects 公路建设过程中,对用地范围内(包括永久和临时用地)因自然因素或由于建设造成 的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措施。
2.0.2表土保护topsoilprotection 将建设占用地(包括永久和临时用地)所涉及的熟土层(包括耕地、林地、园地、草地 等)的表层土壤进行剥离、堆存、防护、利用等措施。
2.0.3主体工程main part of the project 公路建设项目中,包括路基工程、桥涵工程、隧道工程、沿线附属设施等公路永久设施 的总称。
2.0.4临时用地temporary land 公路建设过程中,除永久设施占地外因公路建设需要临时征用的土地总称,包括施工 生产生活场区、施工便道、取土场、弃土场、临时堆土场等占用的土地。
2.0.5临时工程temporary work 公路建设过程中,因施工需要而临时建设且施工结束后需拆除的工程。
2.0.6立地条件site-type 对植被生长意义重大的环境条件的总称,包括气候、地质、地貌、土壤、水文等所决定 的环境条件。
2.0.7立地类型site conditions 立地分类系统中的基本单元,是对地形(坡位、坡向、坡度)和土壤类型等差别的反映。
2.0.8挂网喷播suspended nel soil spray-sowing 对于公路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坡面,采用锚杆和锚钉将铁丝网或高强塑料加强土工网 等固定在坡面上,将腐殖土、混合肥和种子等混合材料经过专用的机械搅拌后喷播在坡面 上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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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规定 3基本规定 3.1一般规定 3.1.1公路工程水土保持技术应能减少水土流失,合理利用水土资源,保护路域坡体 稳定,满足生态环保要求。
3.1.2水土保持方案应与主体工程勘察设计同步开展,按程序报经有关部门审查,作 为水土保持措施实施的依据。
3.1.3公路工程水土流失防治应遵循下列原则: 1应控制和减少对原地貌、地表植被的扰动和损毁,并注重保护和提高水土资源利 用率。
2对于公路用地(含临时用地)范围内的原地面植被,应结合公路所在地区的实际 情况采取剥离表土层和植被移植,并应根据公路所在地区的条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以 备恢复利用。
3土石方应优先考虑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应设置弃土场进行堆放和处置,堆放前 按“先挡后弃”的原则,设置拦挡、截排水等设施。
4边坡在确保稳定安全的前提下,应优先采用生态型防护措施。
5施工组织设计中,在降雨侵蚀集中期、主害风集中期,应减少或避免大开挖施工, 减少对植被和地表层的破坏。
6施工期应对可能产生水土流失的区域采取临时拦挡、排水、沉沙、苦盖、绿化等措施。
7施工结束后应对临时用地进行土地整治,根据原有土地利用类型或者规划土地利 用方向,恢复土地利用功能。
3.1.4弃土场级别应根据堆土量、堆土最大高度,以及弃土场失事后对主体工程或环 境造成的危害程度,按表3.1.4的规定进行确定。
表3.1.4弃土场级别 弃土场级别 堆土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