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文件 粤交〔202111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铁路建设项目 竣工验收的办法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珠海、佛山、东莞市轨道交通局,省 航道事务中心、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交通运输档案信 息管理中心、交通运输规划研究中心、交通运输建设工程质量检 测中心,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省铁投集团、广州地铁集团、深 圳地铁集团、惠州市交通投资集团: 为加强我省主导投资建设的铁路建设管理,规范铁路建设项 目竣工验收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建设工程 质量监督管理规定》《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交接办法》《高速铁 -1- 路竣工验收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定,我厅制定了《广东省交通 运输厅关于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办法》,经省司法厅审查通 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东省交通运输 2021年7月31日 -2-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铁路建设项目 竣工验收的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铁路竣工验收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铁路法》《铁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铁路建设项目 竣工验收交接办法》《高速铁路竣工验收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竣工验收是指铁路建设项目按批准的设 计文件建成后,由验收机构对其进行检查评价的过程.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省主导投资建设的城际铁路、地 方铁路、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及广东省审批核准的高速铁路等 省管铁路新建、改扩建工程的竣工验收活动. 第四条铁路建设和运营行政主管部门参与、指导或组织广 东省主导投资建设铁路项目工程验收等工作. 省管铁路建设和运营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由其批复初步 设计的铁路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工作. 县(区)级以上铁路建设和运营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由其或受 委托审批初步设计的铁路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工作. 第五条铁路工程竣工验收分为静态验收、动态验收、初步 -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