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3.310 A92 GA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T424—2019 代替GA/T4242003 法庭科学 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方法 Forensic sciences-Methods for audio and video recording in interrogation of criminal suspects 2019-10-14发布 2019-12-01实施 0重基西实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 GA/T424-2019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A/T424一2003《审讯过程录像规则》,与GA/T424一2003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范围(见第1章,2003年版的第1章); —修改了定义(见3.1 2003年版的2.1); 一删除了受理权限的相关条款(见2003年版的第3章); —增加了对器材设备的功能与性能要求(见第4章); 一删除了器材设备的相关条款(见2003年版的4.1~4.3); 一修改了摄录范围的相关要求(见5.3 2003年版的6.5); 一增加了录音录像方法相关条款(见5.5~5.7); 一增加了资料管理相关条款(见7.1、7.2、7.4~7.8); 修改了资料记录的相关要求(见7.3 2003年版的7.1~7.3).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照相检验分技术委员会(SAC/TC179/SC5)提出并 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安徽省公安厅、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郑根贤、蒋占卿、许小京、王年松、杨波、廉晨思. 本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A/T424-2003. GA/T424—2019 法庭科学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方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的器材设备、方法、要求和资料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录音录像工作.询问、盘问违法嫌疑人,询问受害人、证人,需要进 行录音录像的,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A/T882一2014讯问同步录音录像系统技术要求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audio and video recording in interrogation of criminal suspects 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利用录音录像设备对讯问过程进行全程音视频同步记录的专门技术. 4器材设备 4.1功能与性能要求 选用的讯问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应符合GA/T882一2014的规定.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