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J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生态环境标准 HJ1295—2023 水生态监测技术指南河流水生生物 监测与评价(试行)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water ecological monitoring -aquatic organism monitoring and evaluation of rivers (on trial) 本电子版为正式标准文本,由生态环境部环境标准研究所审校排版. 2023-04-20发布 2024-01-01实施 生态环境部发布 HJ1295-2023 目 次 前言 i 1适用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4点位布设与监测频次 .2 5监测方法 .3 6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4 7评价方法 附录A(资料性附录)着生藻类监测方法 附录B(资料性附录)底栖动物测定结果计算…… ….11 附录C(资料性附录)IBI指数评价方法…… ..12 附录D(资料性附录)水生生物评价分级参照值… ......15 附录E(资料性附录)底栖动物BMWP科级记分列表. .16 附录F(资料性附录)底栖动物耐污值列表. 附录G(资料性附录)硅藻的指示值和敏感值列表… i HJ1295—2023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 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河流水生态监测 中水生生物监测与评价工作,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河流(不包括河口)水生态监测中水生生物监测点位布设与监测频次、监测方法、质 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评价方法等技术内容.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G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辽宁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 环境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黑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哈尔 滨师范大学、南京农业大学.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23年4月20日批准. 本标准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i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