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3.310 A92 GA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T1686—2019 法庭科学 现场伐根测量方法 Forensic sciences-Methods for stump measurement in crime scene 2019-10-14发布 2019-12-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 GA/T1686—2019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标准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痕迹检验分技术委员会(SAC/TC179/SC9)提出并 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南京森林警察学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瑾、张民侠. I GA/T1686—2019 法庭科学现场伐根测量方法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法庭科学领域中现场单株乔木伐根测量方法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法庭科学领域中现场单株乔木伐根的测量.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 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5787原木检验术语 LY/T1646森林采伐作业规程 3术语和定义 GB/T15787和LY/T1646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伐根stump 树木采伐后剩余的地上部分. 3.2 根径root diameter 树木距离地面0cm处的直径. 4工具 现场伐根的测量需要的测量工具有:直径卷尺(围尺)、轮尺、钢卷尺等. 5测量 5.1伐根测量的部位 5.1.1伐根与地面相接处千形正常的情况下,直接测量距地面0cm处伐根的直径. 5.1.2伐根靠近地面处过于膨大或根系暴露时,让开暴露的树腿或肥大部分,移至干形正常部位测量, 作为伐根的根径,并记录测量的地面高度. 5.1.3遇到伐根靠地面处有节疤、凸起、凹陷时,移至干形正常部位测量,作为伐根的根径,并记录测量 的地面高度. 5.1.4当伐根靠近地面处有多个分权时,分别测量其根径. 5.1.5当伐根位于坡地条件下时,应当在坡上确定测量的位置. 5.2根径测量的要求 5.2.1测量时,当根部有苔藓、地衣、杂草或攀藤植物等附着物时,应当先去除附着物后再测定.测量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