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13.310 A92 GA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 GA/T145—2019 代替GA/T1451996 手印鉴定文书规范 Specifications for handprint identification reports 2019-04-09发布 2019-04-09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发布 GA/T145-2019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代替GA/T145一1996《手印鉴定书的制作》,与GA/T145一1996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修改了范围(见第1章,1996年版的第1章); —修改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1996年版的第2章); —增加了鉴定文书的分类(见第3章); 一增加了鉴定文书的格式(见第4章); —增加了鉴定文书应包括的要素(见5.1); 一修改了对于鉴定书内容的要求(见5.2 1996年版的第4章); —修改了对于检验报告内容的要求(见5.3 1996年版的第5章); 一增加了对于鉴定文书封面页和声明的要求(见5.4、5.5); —增加了对于正文中的标题、绪论、检验、检验结果、论证和鉴定意见的要求(见5.6.1~5.6.6); 一修改了对于鉴定人署名及日期的要求(见5.6.7 1996年版的4.1、第5章、第11章); 一修改了对于鉴定机构用印的要求(见5.6.8 1996年版的4.1、第5章); —修改了对于鉴定文书附件的要求(见5.7 1996年版的第6章~第10章); —增加了对于鉴定文书存档的要求(见第6章); —增加了鉴定文书的生效(见第7章). 本标准由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指纹检验分技术委员会(SAC/TC179/SC3)提出并 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北京市公安局、珠海市公安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孝君、曲会英、马荣梁、薛静、吴浩、刘寰、胡文锋、孙忠、顾春光. 本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GA/T145—1996. I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