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实施细则 编号:GTCC-018-2015 43kg/m~75kg/m钢轨 2015年06月08日发布 2015年06月10日实施 国家铁路局 43kg/m~75kg/m钢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实施细则 1适用范围 本细则规定了43kg/m~75kg/m钢轨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以下简称“监督抽查”)检验的 全部项目.适用于43kg/m~75kg/m钢轨的监督抽查检验,具体检验项目根据当年的监督抽查 计划调整确定. 2检验依据 TB/T2344-201243kg/m~75kg/m钢轨订货技术条件 GB/T20123-2006钢铁总碳硫含量的测定高频感应炉燃烧后红外吸收法(常规方法) GB/T20125-2006低合金钢多元素含量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原子发射光谱法 3抽样 3.1抽样方案 采用一次抽样检验,根据当年的铁路产品监督抽查计划检验内容,按照表1随机抽取一 定数量的样品作为一个样本,采用(1;0)抽样方案.样品数量见表1. 表1抽样数量及要求 抽样数量 抽样要求 备注 尺、平直度和扭曲、表面质量:长度不小于25m 2件 抽取100m钢轨或75m钢轨 6件 其余项目:抽取3炉次样品,每炉2件,截取不大 两端. 于10m样段,同时截取同样数量备用样段留存于检 验机构. 3.2抽样地点 可在生产企业或用户抽取. 3.3抽样要求 由国家铁路局委托的检验机构组织人员抽样,具体抽样要求按《铁路产品质量监督抽查 管理办法》(国铁科法〔2014)33号)执行. 抽查的样品应是经生产企业检验合格、未经使用的近期生产的产品. 第1页 4检验条件 4.1检验环境条件 检验环境条件按所依据的标准规定的试验条件执行. 4.2主要计量器具和仪器设备 检验用主要计量器具和仪器设备要求见表2. 表2检验用主要计量器具和仪器设备 规格 序号 仪器设备名称 备注 量程 准确度/分度值 C:0~4% C:0.0005%~0.02%; 1 碳硫分析仪 S:0~0.4% S:0.0003%~0.003% 2 ICP原子发射光谱仪 (1~2)% 0:0.05ppm-5.0% 0:0.5% 3 氮氢氧测定仪 N:0.05ppm-3.0% N:0.5% H:0.1ppm-0.25% H:2.0% 4 万能材料试验机 0~600kN 1级 一 5 布氏硬度计 8HB~448HB 1HB 6 洛氏硬度计 20HRC~66HRC 0.1HRC 7 金相显微镜 50×~2000× 8 落锤试验机 锤重1吨,落锤高度12m 9 专用检查样板 满足断面测量要求 10 游标卡尺 0~500mm 0.02mm 11 塞尺 0.02mm~1.00mm 0.01mm 12 平直尺 1m、1.5m、3m 13 扭转尺 1000mm 14 静态电阻应变仪 ±1μe~±20000μe ±0.05%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