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铁路局文件 上铁运发〔2010]161号 关于公布《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 补充实施细则》的通知 局内各单位,各工程指挥部,各合资铁路公司,电化局上海维管 处: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切实加强对 临近营业线的各类施工安全管理监督,明确安全责任,根据铁道 部《关于公布〈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的通知》(铁 运〔2010]51号)精神,特制订我局《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 全管理补充实施细则》,请各单位、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铁 11 二一0每子玉二十七日 一 1- 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实施细则 一、总则 第1条为加强新线建设、既有线改造、地方工程等临近营 业线的各类施工安全管理,强化施工地段营业线行车设备的安全 控制,建立临近营业线施工安全共保体系,确保营业线行车的绝 对安全,依据铁道部《关于公布〈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 办法〉的通知》(铁运〔2010〕51号),特制本补充实施细则,对 路局《关于公布〈上海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的 通知》(上铁运发〔2008]316号)进行补充,以强化临近营业线 施工安全管理和安全监督. 第2条临近营业线施工纳入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范畴.主 要指新建铁路工程、既有线改造工程及地方工程等与既有线平 行、交叉、接入,在既有线两侧一定范围内(包括上跨、下穿既 有铁路)涉及营业线安全和正常使用的施工以及上海铁路局管内 国铁和委托铁路局管理的合资铁路.各专用线(含非路产专用 线)、办理路企直通运输的非国铁线路(指国铁机车及机车乘务 员直通非国铁单位线路,下同)比照办理. 二、临近营业线施工类别的划分 第3条距既有线线路中心30m范围内铁路营业线施工为临 -2- 近营业线范围(下同),临近营业线施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进入铁路安全保护区内的钻探、勘测和各类施工; 2.挖掘机、起重吊机、旋挖钻机等自行式施工机械和运输 车辆进入铁路安全保护区内作业; 3.距既有线线路中心30m范围内进行桥梁钻孔桩、承台等 各种基坑开挖施工; 4.距既有线线路中心30m范围内进行管桩、CFG桩、高压旋 喷桩等各类加固地基施工; 5.非自行式施工机械自身高度(或作业时的伸展高度)在 机位的水平投影侵入电气化铁路接触网杆外侧2米、非电气化铁 路信号机立柱外侧1米范围(以下简称“营业线设备安全限界”) 的; 6.利用定向钻、顶管等方法穿越线路的各类管线施工; 7.下穿铁路立交位于既有线两侧的工作坑、基坑及引道施 工; 8.新建上跨铁路立交桥主体、防护和支架设施搭设以及桥 梁附属工程施工侵入铁路安全保护区范围的; 9.对上跨铁路的立交桥和各种建筑物、构筑物侵入既有线 范围上方的部分进行大中修、维修; 10.凡是移动设备(含车辆)及施工机械、机具等设备安全 距离的各类施工; 11.凡是移动设备(含车辆)及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