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总公司文件 铁总办〔2013]107号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高速铁路 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实施细则》的通知 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筹备组),各铁路公安局,铁科院: 现发布《高速铁路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实施细则》,自2013 年10月1日起施行. 国铁路总公可 2013年9月6 高速铁路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高速铁路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组织管 理,根据《高速铁路竣工验收办法》和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 简称总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总公司负责管理的新建高速铁路.总 公司负责管理的其他新建铁路项目需要进行验证性综合调试和动 态检测的,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是动态验收的主要内容,联调 联试实施过程中进行动态检测.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组织实施必 须严格履行程序,坚持标准,保证质量,确保安全. 第四条在总公司协调指导下,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由铁路 局组织实施,建设单位、检测测试单位及其他参试单位应按照各 自职责做好有关工作.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在联调联试开始6个月前,就联调联试 及运行试验的工作组织和检测测试,分别与铁路局和检测测试单 位达成委托意向,并在联调联试开始前签订协议. 2 一 第二章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组织 第六条总公司成立高速铁路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协调组 (以下简称总公司协调组),由总公司总工程师任组长,工程管 理中心、运输局负责人为副组长,计划统计、财务、科技管理、 建设管理部,安全监督管理局,铁路公安局,鉴定中心等部门和 单位的负责人参加,统一协调高速铁路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工 作.总公司协调组办公室设在工程管理中心. 第七条在总公司协调组领导下,工程管理中心负责牵头协 调指导联调联试工作和运行试验期间的各专业复测、补测,运输 局负责牵头协调指导运行试验工作和联调联试期间的行车组织. 第八条铁路局动态验收领导小组负责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 工作,协调解决现场试验中的重大问题.动态验收领导小组下设 现场指挥部,具体负责联调联试及运行试验的日常组织实施. 第九条现场指挥部总指挥由铁路局分管领导担任(联调 联试期间的工作由铁路局总工程师或分管副局长牵头组织,运行 试验期间的工作原则上由铁路局分管运输的副局长牵头组织), 副总指挥由建设单位和检测测试单位分管领导担任.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系统集成商、设备供应商负责 人员,应按照动态验收领导小组要求,在现场指挥部领导下开展 工作. 第十条现场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可设综合协调、运输组 一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