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速公路生态景观林带工程设计与施工技术指南(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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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行)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
二〇一三年五月
前 言
广东省生态景观林带建设是指在广东省北部连绵山体、主要江河沿江两岸、沿海海岸及交通主干线两侧一定范围内,营建具有多层次、多树种、多色彩、多功能、多效益的森林绿化带。包含高速公路在内的生态景观林带是展示区域形象的重要载体,是深入推进宜居城乡建设的根本需要,是实施绿色发展战略、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手段,是维护国土生态安全、增强防灾减灾能力的重要途径,是“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不可或缺的内容,也是构建广东省绿色交通,加快交通运输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途径。
根据《关于建设生态景观林带构建区域生态安全体系的意见》(粤府〔2011〕101号)、《广东省生态景观林带建设规划(2011-2020年)》等有关文件精神,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林业主管部门、交通集团专门召开会议明确将广深、广韶、广惠及广湛部分路段高速公路作为示范工程纳入2012年实施计划,并委托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院作为技术支撑单位进行示范工程实施方案编制、设计及施工服务工作。示范工程实施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的经验,也反映出不少问题。在此基础上,为了进一步总结示范工程经验,指导今后我省高速公路生态景观林建设实施工作,编写本指南。
目 录
前 言 I
目 录 I
1. 总则 1
2. 原则和理念 2
3. 设计 3
4. 施工 8
5 《指南》用词说明 15
1. 总则
1.0.1 为落实广东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生态景观林带的要求,总结我省高速公路生态景观林带建设示范工程中的经验,指导高速公路景观林带设计和施工,制定本技术指南。
1.0.2 本指南适用于广东省新建、改(扩)建及在用高速公路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工程,其他等级公路可参照执行。
1.0.3 高速公路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应贯彻“功能为主、景观为辅”的方针,符合交通安全、环境保护和改善通行质量等有关要求。
1.0.4 高速公路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应与高速公路用地范围外的生态景观林带协调统一,注重不同的功能,共同营造层次、立体的景观。
1.0.5 本指南按植物选择、边坡生态防护、路侧绿化带、中央分隔带、互通立交、隧道出入口、沿线附属设施及取弃土场等分项工程分别提出设计指导原则,对高速公路生态景观林带工程的施工及初期养护的各个环节分别做出一般规定。
1.0.6 高速公路生态景观林带设计文件的编制,应按照现行《公路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G B04-2010)及《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设计文件编制办法》(交公路发[2007]358号)的规定执行。
1.0.7 高速公路生态景观林带设计与施工除应符合本指南规定外,还应符合国家及广东省其他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 原则和理念
2.1 原则
2.1.1 安全第一、以人为本
高速公路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应以满足公路交通安全为前提,兼顾环保生态功能和景观美化功能,并从绿化景观营造入手,构建良好的道路环境,利于行车安全;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应遵循人性化原则,充分考虑司乘人员的心理感受,从不同需求角度营造公路生态景观,增加旅途舒适,缓解使用者的疲劳。
2.1.2 生态优先、协调融合
优先考虑生态景观林带的生态功能,兼顾景观功能。注重与公路沿线林地、河流、农田、果园、村舍等环境因子的协调,注重与高速公路用地红线外生态景观林带及防护林、经济林、绿道网等的统筹实施,体现生态景观林带的总体风格,提高生态建设项目的整体效果与效益。
2.1.3 突出重点、经济适用
高速公路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应突出“以点为主、以点带线、点线面协调”的原则;在用高速公路应在现状绿化基础上进行优化提升;新建、改建高速公路生态景观林带建设应本着经济适用原则,合理控制造价。
2.2 理念
2.2.1 交通安全理念
从公路功能及使用者的需求出发,通过公路生态景观营造安全行车环境。在用高速公路,应注重生态景观林带工程实施的交通组织管理,降低对既有交通的影响,确保通行及施工安全。
2.2.2 景观协调理念
高速公路生态景观应与周围环境相协调,达到“人、车、路与环境”的自然、和谐,减少人工痕迹。
2.2.3 生态修复理念
尊重植物自然演替规律,保护植物多样性,慎重使用外来草种、树种及名贵树种等;人工修复与自然修复相结合,追求植物群落的稳定性,促进人工植物群落向自然群落的演替。
2.2.4 地域特色理念
体现公路沿线地域自然和人文特色,重视特色地域植物在生态景观林带建设中的作用,营造特色公路景观。
2.2.5 成本效益理念
制定合理的实施计划,提高植物成活率;注重林带建成后的维护管理,突出生态景观林带的长期效益。分析制约生态修复的主导因素,重视植物对环境的适应性。
3. 设计
3.1 资料收集
3.1.1 新建高速公路生态景观林带设计应收集如下资料:
(1) 公路工程主体设计资料
(2)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3) 公路红线外生态景观林带规划及设计资料
(4) 公路所在区域绿化用苗源、苗量资料
3.1.2 在用高速公路项目除收集上述资料外还应收集如下资料:
(1) 原有公路绿化设计资料
(2) 原有公路绿化竣工资料
(3) 公路绿化养护资料
3.2 现场踏勘
(1) 新建高速公路踏勘重点是互通立交、服务区、隧道出入口等重要节点,典型路段及总体环境特点等。
(2) 在用高速公路应通过现场踏勘核对与原绿化设计文件、竣工文件的不符之处,调查并记录公路原有绿化工程的现状、周围环境状况等。
3.3 绿化植物选择
3.3.1应遵循“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的原则,根据项目所处地理位置、气候与土质条件等综合因素确定绿化植物。粤北、粤东山区应注意选择耐霜冻的抗寒树种,沿海地区应注意选择抗风树种。
3.3.2应选择适应高速公路环境条件,生长稳定、观赏价值高和环境效益好的植物种类,并注意灌、乔、花、草的合理搭配。
3.3.3 乔木应选择深根性、分枝点高、冠大荫浓、生长健壮,且落果对人、车不会造成危害的树种。
3.3.4 花灌木应选择花繁叶茂、花期长、生长健壮和便于管理的树种。
3.3.5 绿篱植物和观叶灌木应选用萌蘖力强、枝繁叶密、耐修剪的树种。
3.3.6 地被植物应选择茎叶茂密、生长势强、病虫害少和易管理的木本或草本观叶、观花植物。草坪地被植物尚应选择萌蘖力强、覆盖率高、耐修剪和绿色期长的种类。
3.3.7慎用或少用大规格苗木,限制使用名贵树种。
3.3.8常用植物可分为常绿乔木、落叶乔木、常绿灌木与小乔木、落叶灌木与小乔木、藤木及其它植物等。祥见附表。
3.4 边坡生态防护
3.4.1 应遵循“功能安全、生态稳定、景观协调、经济合理”的原则。
3.4.2新建高速公路边坡生态防护设计应对项目沿线边坡立地条件进行调查和分类,依据不同类别采取不同的生态防护措施。
3.4.3边坡生态防护材料应具有固土性能好、易繁殖、成活率高、生长快、耐干旱、耐瘠薄和适宜粗放管理等特点。
3.4.4土质边坡应采用乔灌草相结合的生态绿化方式进行防护,提高景观效果。
3.4.5石质边坡可利用坡脚和坡顶空间种植遮挡不良景观,提高景观质量。
3.4.6边坡平台及碎落台绿化宜选用适应性强、根系发达、固土性强、花叶兼秀的小乔木及灌木植物。
3.4.7二级以上(含二级)的路堑边坡的平台不宜种植点缀性灌木。
3.4.8应结合碎落台宽度选择合适规格的植物,较窄的宜采取规则式成列栽植,较宽的宜采用乔灌木自然组团式栽植。
3.4.9 应对边坡挡墙尤其路堑边坡挡墙的景观进行植物遮挡或弱化处理。
3.4.10填挖边坡交界处宜结合现场土质情况组团种植一定数量的主题树种。
3.5 路侧绿化带
3.5.1 应遵循“借景与造景相结合、环境协调与营造特色相结合、遮蔽与开放相结合”的原则。
3.5.2 设计方案应与高速公路红线范围外生态景观林带风格协调,体现不同功能,形成合理的层次。
3.5.3 路外对行车安全和景观干扰较大,以及景观不雅路段,应利用植物密植方式进行遮挡,提升安全性和景观效果。
3.5.4护坡道宜采用开花乔木和灌木构建景观,乔木株距5-7m为宜,灌木株距1.5-2m为宜。
3.5.5隔离栅内侧宜采用带刺花灌木、枝条密集灌木或藤本植物。
3.5.6 在用高速公路原有绿化苗木退化影响交通安全时,应统计其分布位置与数量并予以移除;需移除数量较大时,应在补栽新的乔木的同时制定计划分期分段逐步移除。
3.6 中央分隔带
3.6.1 应遵循“遮光防眩、引导视线、丰富景观、便于养护”的原则。
3.6.2植物应选择常绿、耐瘠薄、抗性强、枝条稠密、耐修剪、生长慢、易保持造型的乔灌木。乔、灌木以外的地表,可用地被植物覆盖。
3.6.3可采用不同种植方式进行段落式设计,宜按照10~15km长度控制形式变换。
3.6.4中央分隔带宽度小于或等于3m时,宜种植常绿灌木,采用连续、组团、百叶等规则式布置,并点缀花灌木及地被植物。中央分隔带宽度大于3m时,可采用自然式布置。植物种类应有变化,配植乔木、花灌木和地被植物,靠行车道一侧应选用低矮植物。植物枝叶不得侵入行车道限界。
3.6.5中央分隔带土壤厚度应不少于40cm,土质不良时,应对回填土进行改良或换土。
3.7 互通立交
3.7.1 应遵循“突出重点互通、疏林草地布局、选用主题树种造景”的原则。
3.7.2 应充分考虑场地原有地形地貌的保护与恢复。
3.7.3 新建高速公路互通区内边坡尽量放缓,使边坡坡脚与互通区场地地形自然过渡,形成自然排水系统。
3.7.4 在用高速公路互通区植物选择及配置方式应结合场地现有绿化状况设计。突出对植物景观的整体性和与周围环境的协调性分析,使新增绿化尽快与周围环境景观相融合。
3.7.5可对互通区内的场地进行绿化功能分区布置,明确植被恢复区及保留区。需要进行植被恢复的区域,应明确恢复的植物种类、配置方式,以恢复原有的景观及生态类型。
3.7.6 互通立交区跨线桥的桥头等位置宜进行重点绿化栽植,起到强化交通提示功能。匝道分流端宜进行有交通提示功能的栽植。
3.7.7车辆汇合端区域及高压电力走廊等范围内不得栽植影响通行视线和电力输送安全的植物。
3.7.8 互通区内部原有的自然或人工水系,应作为公路景观的重要元素,尽量予以保留。
3.7.9 互通区土壤贫瘠或缺少绿化种植土时,应结合现场情况换填种植土或施肥改良土壤,并在设计文件中明确相关工程量。
3.7.10 互通区设计应突出主题和特色,结合绿化植物色彩、体量和花期等因素,对主景树种和配景树种进行搭配和组合。
3.7.11 小半径匝道内测不应种植遮挡视线的树木,外侧宜适当种植乔木进行行车视觉诱导。
3.7.12做好场地竖向设计、给排水设施工作,防止积水。
3.8 隧道出入口
3.8.1 应遵循“弱化人工痕迹、恢复自然生态、标识地域特色”的原则。
3.8.2 隧道出入口景观设计应突出总体风格,减少植被破坏,体现与自然的协调。
3.8.3分离式隧道两洞口之间的原有地被和地貌应尽量保留,洞口仰坡及两侧边坡宜结合周围环境条件恢复植被。
3.8.4 隧道出入口30~50m范围内的中央分车带和路侧,有条件时宜进行明暗过渡种植,在隧道出口端密植乔灌木;中间三角地绿化形成由中央向两侧由高到低渐变的乔木、灌木、草本植物空间层次景观。
3.8.5 洞门设计应以自然、大线条为主,不宜过多追求文化含义。特殊环境和要求的隧道洞门可以适当采用地域文化元素装饰。
3.8.6 重点隧道可在路线外侧或隧道洞门之间的绿地设置自然景观石或隧道铭牌等附属设施,体现人文景观特色。
3.9 沿线附属设施区
3.9.1 应遵循“运用景观树种、艺术手法营造休闲环境”的原则。
3.9.2 强化功能分区,利用绿地设置微地形或隔离带,将附属设施区与高速公路及高速公路内部不同功能区之间予以分隔,实现动静分区。
3.9.3附属设施区的绿化,应根据总体布局,宜以庭园绿化、建筑形式体现功能的手法进行设计。
3.9.4 有景观要求的小区,可结合水池、铺装、园路、照明、廊架、座凳、健身器材、垃圾箱等园林构造物及园林小品进行绿化设计。
3.9.5 停车区生态景观设计应满足以下要求:
(1)停车场周边宜种植高大庇荫乔木,在停车场内宜结合停车间隔带种植高大庇荫乔木。
(2)停车场种植的庇荫乔木枝下高度应符合停车位净高度的规定:小型汽车为2.5m,中型汽车为3.5m,大型汽车为4.5m。
(3)停车坪宜采用可绿化的植草砖等生态化形式。
3.9.6 主体建筑周边宜采用芳香、花色突出的乔灌木和地被植物造景。
3.10 取土场、弃土场植被恢复及再利用
3.10.1应遵循“减少水土流失、强化恢复植被”的原则。
3.10.2 严格取弃土场清表土的剥离、集中堆置及恢复利用的管理措施和技术要求。
3.10.3取弃土场原有植被尤其是地被植物层应尽可能移植利用,严禁清表式的简单砍伐处理。
3.10.4山坡取土场,开挖边坡应考虑与自然边坡的一致,使开挖后的边坡稳定并与环境景观相协调。
3.10.5路侧视线范围内的较大型取土场,可考虑沿路侧设置土堤式屏障并结合绿化栽植进行遮挡。
3.10.6绿化应以防护为主,采用乔灌木混交的自然式栽植方式。植物材料宜选择速生、根系发达的的乡土种类。
3.10.7新建高速公路路侧取弃土场可结合环境特点和需要改造成停车观景台或补偿湿地、动物栖息地等。
4. 施工
4.1 材料要求
4.1.1 种植材料
(1) 种植材料应根系发达,生长茁壮,无病虫害,规格及形态符合设计要求。
(2) 乔木的质量标准:树干挺直,不应有明显弯曲(特殊要求除外),无蛀干害虫和未愈合的机械损伤。树冠丰满(设计要求去冠、截干苗木除外),枝条分布均匀,常绿树叶色正常,根系发育良好。
(3) 灌木的质量标准:根系发达,生长茁壮,无病虫危害,灌丛匀称,枝条分布合理,丛生灌木枝条不少于4-5根,有主干的灌木主干应明显。
(4) 绿篱苗的质量标准:树型丰满,枝叶茂密,发育正常,根系发达,无严重病虫害。
(5) 播种用的草坪、草花、地被植物种子均应注明品种、品系、产地、生产单位、采收年份、纯净度及发芽率,不得有病虫害。自外地引进种子应有检疫合格证。发芽率达90%以上方可使用。
4.1.2 种植土壤
(1) 种植的土壤应对土壤性质、土层厚度、养分、酸碱性、团粒结构等予以综合评价,并针对性地进行土壤改良。
(2) 土壤性质:一般公路绿化土壤宜选用中性或微酸性、有一定肥力和团粒结构的壤土。不良土壤应通过施肥、耕作等调控措施进行改良。
(3) 厚度:除边坡绿化外,植物生长最低种植土层厚度应符合下表4.1.2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