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5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 一液压 电梯》(TSGT7004-2012 2017年 第2次修改)第3号修改单 一、正文修改 1.将正文中出现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 局”和“国家质检总局”分别修改为“国家市场监 督管理总局”和“市场监管总局”(第二十六条除 外). 二、附件A修改 1.删除1.2(3),序号 1.2(4)、1.2(5)、1.2(6)、1.2(7)相应地调整 为1.2(3)、1.2(4)、1.2(5)、1.2(6); 2.将1.2的检验方法修改为”审查相应资料. (1)~(3)在报检时审查,(3)在其他项目检 验时还应当审查;(4)、(5)在试验时审查; (6)在竣工后审查”; 3.将1.3(4)中的“拟加装C卡系统的下述资 料(属于改造时):”修改为“拟加装I卡系统的 -33- 下述资料(属于重大修理时):“; 4.将1.4(2)中的“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 1.1、1.2、1.3所述文件资料[1.2(3)和1.3(5)除 外],”修改为”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 1.1、1.2、1.3所述文件资料[1.3(5)除外],”; 5.将1.4(5)修改为“按照规定配备的电梯安 全管理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三、附件B修改 将1.2按照修改后的附件A作对应调整. 四、附件C修改 1.将6.9(1)修改为“层门门锁装置[不含 6.9(1)①]; 2.将6.9(2)修改为“轿门门锁装置[不含 6.9(1)①]”. 一 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