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6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杂物电 梯》(TSGT7006一2012 2013年第1次修 改) 第2号修改单 一、正文修改 1.第一条修改为:“为了加强杂物电梯安装、改造、修理、 日常维护保养、使用和检验工作的监督管理,规范杂物电梯安装、 改造、重大修理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行为,提高检验工作质量, 促进杂物电梯运行安全保障工作的有效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制定本规 则.” 2.第六条第一款修改为:“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设计文件和标 准的要求,对杂物电梯机房、井道、层站等涉及杂物电梯施工的 土建工程进行检查,对杂物电梯制造质量(包括零部件和安全保 护装置等)进行确认,并且作出记录,符合要求后方可以进行杂 物电梯施工.” 二、附件A修改 1.删除2.3、2.8、2.9,后续的有关序号作相应调整. 2.将1.1(2)修改为“杂物电梯整机型式试验证书,其参数范 -1- 围和配置表适用于受检杂物电梯;“ 3.将1.1(3)修改为:“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注有制造许可证 明文件编号、产品编号、主要技术参数,限速器(如果有)、安全 钳(如果有)、破裂阀/节流阀(如果有)、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 (如果有)、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如果有)、驱动主机/液压泵 站、控制柜的型号和编号,门锁装置的型号,并且有杂物电梯整 机制造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专用章以及制造日期;” 4.将1.1(4)修改为:“门锁装置(层门锁紧需要电气证实时)、 限速器(如果有)、安全钳(如果有)、破裂阀(如果有)、含有电子元 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可编程电子安全相关系统(如果有)、驱动 主机/液压泵站、控制柜的型式试验证书,以及限速器(如果有)调 试证书;” 5.将1.1(7)调整为1.2(4),并修改为:“用于安装该杂 物电梯的机房及井道布置图或者土建勘测图,有安装单位确认符 合要求的声明和公章或者检验专用章,表明其井道顶部和底坑内 的净空间、机房主要尺寸、层门和检修门及检修活板门的布置与 尺寸、安全距离等满足安全要求;“ 6.将1.2的检验方法修改为:“审查相应资料.(1)~(4)在 报检时审查,(3)、(4)在其他项目检验时还应当审查;(5)、(6) 在试验时审查;(7)在竣工后审查” 7.将1.3(3)修改为:“加装或者更换的安全保护装置或者主 要部件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型式试验证书以及限速器调试证书 -2- (如发生更换);” 8.将2.1(1)修改为:“通往机房或者驱动主机/液压泵站及 其附件的检修门和检修活板门的通道应当安全、无阻碍,并且设 有固定照明装置;” 9.将2.1(3)中的“门外侧应当标明‘机房重地,闲人免进’, 或者有其他类似警示标志”修改为:“门外侧有下述或者类似的 警示标志:电梯机器—一危险未经允许禁止入内’” 10.将“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