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G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ZF001-2006 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Safety Technical Supervision Regulations for Safety Valve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06年10月27日
TSG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ZF001-2006 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SafetyTechnical Supervision Regulations for SafetyValves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06年10月27日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F001-2006 前言 2002年3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 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国家特种泵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提出了起草《安全阀 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委托,在查阅了国内外有关安全阀的标准和规范,并对部分制造厂 及使用单位进行了调查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于2002年6月完成了《安全阀安全技 术监察规程》(初稿),并且征求有关单位和专家意见。
2003年1月,修改完成《安全阀安 全技术监察规程》(草案)。
2004年5月,特种设备局将制定《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安全技术规范正式列人立项计划,并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国特检 中心)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起草任务书。
中国特检中心组织主要起草人员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制定程序导则》的规定,进一步扩大范围征求意见后,对《安全 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草案)进行了修改,形成《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征求意见 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根据征求到的意见,起草组修改后形成送审稿。
2005年4月,特种 设备局将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
2006年10月27 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规程编写过程中遵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要求,适用于锅炉、压力容器及压 力管道等设备上使用的安全阀,充分体现了安全阀设计、制造、检验、安装、使用、校验和 维修等过程的先进性、实用性及现有相关规程及管理办法的一致性。
本规程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 国家特种泵阀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章裕昆、杨英 合肥通用机械产品检测所 王晓钧
TSG ZF001-2006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目录 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1) 附件A术语 (3) 附件B安全阀安全技术要求 (7) 附件C安全阀制造许可条件. (20) 附件D安全阀型式试验. (24) 附件E安全阀校验与修理 (38) 附件F用空气进行密封试验的推荐方法 (43) 附件G推荐的安全阀校验系统(气体) (45) 附件H安全阀低温试验的推荐方法 (46)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F001-2006 安全阀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第一条为了保证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的安全运行,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条例》所规定的锅炉、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等设备(以下简 称设备)上所用的最高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0_02MPa的安全阀。
安全阀有关的术语见附件A。
第三条安全阀的材料、设计、制造、检验、安装、使用、校验和维修等,应当严格执行 本规程。
安全阀的安全技术要求见附件B。
第四条安全阀制造单位应当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 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管理境内、外安全阀制造许可工作,并且颁发特种 设备制造许可证,制造许可证的有效期为4年。
获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的制造单 位,应当按照TSGD2001-2006《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许可规则》附件B的要求在其制造的 产品上使用“许可标记”和许可证号。
安全阀制造许可分为A,B两级,国家质检总局具体负责境外及境内A级许可申请 的受理和审批;国家质检总局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级质 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其辖区内B级许可申请的受理和审批。
安全阀制造许可程序包括申请、受理、产品试制、型式试验、鉴定评审、审批、发证等。
具体许可程序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试制产品应当是代表其所申请级别的最高规格的 产品。
安全阀制造许可条件见附件C。
安全阀部件有制造许可要求的,应当按照相应安全 技术规范的要求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第五条安全阀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进行产品试制并且通过型式试验: (一)新产品投产前或者停止生产1年以上又重新生产; (二)产品的结构、工艺等方面有重大改变影响安全性能; (三)制造许可要求; (四)产品安全性能存在问题,省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求。
安全阀的型式试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