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CS71.100.01;87.060.10 G55 备案号:45361—2014 HG 中华人民共和国化工行业标准 HG/T4652-2014 染料及染料中间体 外观的评定 Dyestuffs and intermediate of dyes- Outward appearance appraising 2014-05-12发布 2014-10-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 HG/T4652-2014 前言 本标准按照GB/T1.1一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染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34)11.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汇飞剑化工有限公司、沈阳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国家染料质量监督检验 中心.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姬兰琴、阮剑伟、董仲生、陈剑焊. I HG/T4652-2014 染料及染料中间体 外观的评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染料及染料中间体外观的评定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染料及染料中间体外观的评定. 2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 外观appearance 染料及中间体等的外部状态、颜色等给人的整体感觉. 3人员要求 具有正常、健康的视觉,患有色等疾病的人员不适合进行此项操作. 4外观的评定 4.1外观表述的内容 产品的外观包含其颜色、均匀程度(如需要)和状态.按颜色十均匀程度状态顺序进行表述. 颜色的表述参照GB/T3899.22007中色区表述内容进行. 状态包括液体和固体,固体一般可分为粉末、颗粒、膏状物、熔铸体、片状,液体可表述为溶液、乳液、 分散液等. 4.2评定 自然光线下日视评定. 必要时将固体试样10g~20g平铺于白纸上,在北窗光线下目视评定. 必要时将液体试样置于25mL.无色透明试管中,试管后衬白纸,在北窗光线下日视评定. 特殊要求时,在模拟人造口光光源(光源箱)下进行日测评定. 4.3外观判定原则 符合标准要求时为合格;产品山于经过精制而造成外观颜色脱离标准要求范围时也判为合格. 1 ...